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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法院“五强化”力促校园安全
2010-05-31 11:12: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孝感频道 | 作者:汉川
近期,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做到“五强化”,强力促进校园安全。
强化思想认识。汉川法院高度重视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的综治维稳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好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的综治维稳工作,极积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活动,履行好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为控制、减轻和彻底消除危害校园安全行为,汉川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刑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责任,保证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落实,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局面。
强化矛盾排查。建全与学校联络机制,准确掌握了解师生家长的司法服务需求。一方面主动排查校园各类矛盾纠纷,深挖校园安全隐患内在根源,对涉及危机校园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措施,制定方案,落实制任,确保实效。另一方面强化预警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遇见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理时,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履行职责。
强化审判职能。充分发审判职能作用,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方面对涉及学校和师生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充分发挥调解纯化社会矛盾的作用,做到妥善协调,把纠纷化解在当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校园安宁和谐。另一方面对涉及危机校园安全的各类刑事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快审快判。坚决从重惩处侵害师生的暴力性、团伙性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增强师生和学校安全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在教育、感化、挽救,与学校、基层组织、家长一道合力强化教育转化工作,努力让“迷途羔羊”重返校园。
强化法制宣传。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为抓手,把抓校园安全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扩大范围和规模,一方面安排深资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用深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师生经常性做辅导报告,寓教于理。另一方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师生经常性开展观摩庭审、模拟法庭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施教,剖析危害,达到教育与预防、化解与治理并重的目的。
强化思想认识。汉川法院高度重视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的综治维稳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好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的综治维稳工作,极积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活动,履行好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为控制、减轻和彻底消除危害校园安全行为,汉川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刑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责任,保证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落实,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局面。
强化矛盾排查。建全与学校联络机制,准确掌握了解师生家长的司法服务需求。一方面主动排查校园各类矛盾纠纷,深挖校园安全隐患内在根源,对涉及危机校园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措施,制定方案,落实制任,确保实效。另一方面强化预警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遇见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理时,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履行职责。
强化审判职能。充分发审判职能作用,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方面对涉及学校和师生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充分发挥调解纯化社会矛盾的作用,做到妥善协调,把纠纷化解在当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校园安宁和谐。另一方面对涉及危机校园安全的各类刑事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快审快判。坚决从重惩处侵害师生的暴力性、团伙性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增强师生和学校安全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在教育、感化、挽救,与学校、基层组织、家长一道合力强化教育转化工作,努力让“迷途羔羊”重返校园。
强化法制宣传。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为抓手,把抓校园安全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扩大范围和规模,一方面安排深资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用深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师生经常性做辅导报告,寓教于理。另一方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师生经常性开展观摩庭审、模拟法庭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施教,剖析危害,达到教育与预防、化解与治理并重的目的。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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