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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地上的便民利民法庭
2010-05-28 09:44: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龙岩频道 | 作者:陈立烽 郑智钦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座落在上杭县古田镇,管辖步云、古田、蛟洋、白砂和泮境5个乡镇,共有81个行政村,总人口数为10万余人。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就在古田镇召开。客家山歌“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饭包来办公,脚穿草鞋干革命,夜提灯笼访贫农”是苏区干部当时工作作风的真实写照。古田法庭的法官们深受红军时期苏区干部工作作风的熏陶,深刻认识到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便民利民。古田法庭通过开展富有成效的载体活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辖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以来,审结的357件案件中,调解结案就占257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71.9%。古田法庭先后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被龙岩市政法委授予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先进集体。
发联系卡,便于息诉止争
古田法庭在辖区的乡镇设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点,将片区法官即人民调解指导员的联系电话、法庭电话向辖区群众公布。同时,制作乡、村二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指导联系卡,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可以与古田法庭片区法官取得联系,提供法律帮助,指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
古田镇外洋村第一、第二组村民小组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此前,经村级调解多次调解未果。第一村民小组已拔除第二村民小组在该宗地上的部分作物及封堵经过该宗土地上的道路,双方村民情绪激动,大有大战一场的火药味。事态一触即发,若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好,有可能引起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引发刑事案件。外洋村调解主任严李华先稳定双方村民的情绪,并要求派出代表进行协调。在调解过程中,严李华主任与人民调解指导员古田法庭庭长范文强联系,就此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范文强庭长认真细致地解释了相关法律,并根据双方纠纷的焦点提出了调解指导意见,最终双方村民达成人民调解协议,阻止了一场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双方村民对此也非常满意,也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古田法庭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80余起,使一大部分案件“挡”在法院门外。
全力化解,力求服判息诉
古田法庭为了做好涉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制定了涉诉矛盾纠纷案件预警机制。一方面,将典型案件裁判文书归类向社会公开,让当事人更容易从案例中理解法院裁判理由,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判后说理,充分向当事人释明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及采纳过程和法律适用原则,让当事人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达到服判息诉。
原告赖建某、梁银某与被告廖伟某、中国人寿财保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承办法官经认真制作裁判文书,对证据认定、法官认证过程和裁判理由的说理,都在裁判文书中充分地体现。案件宣判后,被告认真研读判决书后表示服判,并自觉履行了11.8万元的赔偿款。今年来,古田法庭未发生涉诉上访事件,服判率也相应得到显著提高。
跟踪回访,做好延伸工作
古田法庭为进一步密切联系、回访涉诉当事人,建立结案台帐制度,积极做好案件的后续延伸工作。该制度主要是在案件审结后,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跟踪回访,并对法院裁判的理由及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耐心解释,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惑,使当事人详细了解法庭裁判过程,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同时,对裁判履行情况进行跟踪,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帮助,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通过建立结案台帐制度,为当事人减少了许多诉讼环节,有效地帮助当事人减少了讼累。今年共回访当事人35人,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15件,所涉金额达50余万元。
原告罗某与被告赣州市宏义糖烟酒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罗某系四川人,在蛟洋工业区一工厂上班,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案件经古田法庭判决后,罗某认为自己是外地人,而且被告也在江西,自己在古田人生地不熟,担心案件判决后无法执行,使法院判决书变成一纸空文。案件判决后,主审法官钟谷辉在案件的回访中了解到原告的担忧,为了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生效后,钟谷辉多次与被告赣州市宏义糖烟酒公司电话沟通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履行义务。被告赣州市宏义糖烟酒公司为古田法庭法官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感动,主动将赔偿款74104.8元送到法庭。原告罗某在取得执行款时,感动得热泪盈眶,直夸古田法庭干警是“红土地上好法官、好干部”。
心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首先要读懂“人民”二字。人民就是乡情,贴近群众才能知悉“人民”的含义。因此,为了更好的帮助群众,为群众服务,做群众的知心人,古田法庭法官充分发扬苏区干部的工作作风,积极深入群众家庭,了解群众各种困难情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各项困难。今年以来,共联系群众11户,帮助解决了一些群众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古田镇的张某发,想发展种植、养殖业,但却因资金困难,不知从何下手。范庭长便积极帮助其筹措资金,从信用社获得贷款5万元,顺利开展养殖业。当张某发因养鸡场土地使用权与村民小组发生纠纷时,又是范庭长通过与当地司法所联系,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张某发由衷的称赞古田法庭的法官真是农民的知心人。
传播法制,架好连心桥梁
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最简单、最普遍的需求是在遇到纠纷时有地方咨询,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地方得到公正的解决。在古田法庭管辖的五个乡镇,有古田会址维修工程、20万吨铜冶炼工程、蛟城高速公路建设和政府的移民工程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也有许多外来务工的民工。古田法庭为了确保辖区的各项工程顺利进行,满足群众对司法的需求,积极在政府与群众中架起连心桥,让辖区群众和外来的民工充分地享受法制带来的便利。原告张林与被告步云乡古炉村新村小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林系四川民工,其承揽了被告步云乡古炉村新村小组的一项政府移民工程,工程完工后,因部分工程款迟迟没有到位,且春节将至,原告又急于回家,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一怒之下,向古田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剩余工程款。古田法庭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即立案,并马上与步云乡党委政府联系,积极协调处理此案。当了解到该工程系政府移民工程,年底将有剩余工程款拔付,便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敦促步云乡政府将款项及时拔付古炉村新村小组。春节前,原告张林拿到欠款9000余元,连声说“谢谢,谢谢!古田法庭真是农民工的保护神”。
发联系卡,便于息诉止争
古田法庭在辖区的乡镇设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点,将片区法官即人民调解指导员的联系电话、法庭电话向辖区群众公布。同时,制作乡、村二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指导联系卡,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可以与古田法庭片区法官取得联系,提供法律帮助,指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
古田镇外洋村第一、第二组村民小组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此前,经村级调解多次调解未果。第一村民小组已拔除第二村民小组在该宗地上的部分作物及封堵经过该宗土地上的道路,双方村民情绪激动,大有大战一场的火药味。事态一触即发,若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好,有可能引起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引发刑事案件。外洋村调解主任严李华先稳定双方村民的情绪,并要求派出代表进行协调。在调解过程中,严李华主任与人民调解指导员古田法庭庭长范文强联系,就此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范文强庭长认真细致地解释了相关法律,并根据双方纠纷的焦点提出了调解指导意见,最终双方村民达成人民调解协议,阻止了一场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双方村民对此也非常满意,也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古田法庭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80余起,使一大部分案件“挡”在法院门外。
全力化解,力求服判息诉
古田法庭为了做好涉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制定了涉诉矛盾纠纷案件预警机制。一方面,将典型案件裁判文书归类向社会公开,让当事人更容易从案例中理解法院裁判理由,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判后说理,充分向当事人释明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及采纳过程和法律适用原则,让当事人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达到服判息诉。
原告赖建某、梁银某与被告廖伟某、中国人寿财保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承办法官经认真制作裁判文书,对证据认定、法官认证过程和裁判理由的说理,都在裁判文书中充分地体现。案件宣判后,被告认真研读判决书后表示服判,并自觉履行了11.8万元的赔偿款。今年来,古田法庭未发生涉诉上访事件,服判率也相应得到显著提高。
跟踪回访,做好延伸工作
古田法庭为进一步密切联系、回访涉诉当事人,建立结案台帐制度,积极做好案件的后续延伸工作。该制度主要是在案件审结后,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跟踪回访,并对法院裁判的理由及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耐心解释,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惑,使当事人详细了解法庭裁判过程,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同时,对裁判履行情况进行跟踪,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帮助,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通过建立结案台帐制度,为当事人减少了许多诉讼环节,有效地帮助当事人减少了讼累。今年共回访当事人35人,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15件,所涉金额达50余万元。
原告罗某与被告赣州市宏义糖烟酒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罗某系四川人,在蛟洋工业区一工厂上班,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案件经古田法庭判决后,罗某认为自己是外地人,而且被告也在江西,自己在古田人生地不熟,担心案件判决后无法执行,使法院判决书变成一纸空文。案件判决后,主审法官钟谷辉在案件的回访中了解到原告的担忧,为了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生效后,钟谷辉多次与被告赣州市宏义糖烟酒公司电话沟通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履行义务。被告赣州市宏义糖烟酒公司为古田法庭法官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感动,主动将赔偿款74104.8元送到法庭。原告罗某在取得执行款时,感动得热泪盈眶,直夸古田法庭干警是“红土地上好法官、好干部”。
心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首先要读懂“人民”二字。人民就是乡情,贴近群众才能知悉“人民”的含义。因此,为了更好的帮助群众,为群众服务,做群众的知心人,古田法庭法官充分发扬苏区干部的工作作风,积极深入群众家庭,了解群众各种困难情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各项困难。今年以来,共联系群众11户,帮助解决了一些群众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古田镇的张某发,想发展种植、养殖业,但却因资金困难,不知从何下手。范庭长便积极帮助其筹措资金,从信用社获得贷款5万元,顺利开展养殖业。当张某发因养鸡场土地使用权与村民小组发生纠纷时,又是范庭长通过与当地司法所联系,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张某发由衷的称赞古田法庭的法官真是农民的知心人。
传播法制,架好连心桥梁
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最简单、最普遍的需求是在遇到纠纷时有地方咨询,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地方得到公正的解决。在古田法庭管辖的五个乡镇,有古田会址维修工程、20万吨铜冶炼工程、蛟城高速公路建设和政府的移民工程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也有许多外来务工的民工。古田法庭为了确保辖区的各项工程顺利进行,满足群众对司法的需求,积极在政府与群众中架起连心桥,让辖区群众和外来的民工充分地享受法制带来的便利。原告张林与被告步云乡古炉村新村小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林系四川民工,其承揽了被告步云乡古炉村新村小组的一项政府移民工程,工程完工后,因部分工程款迟迟没有到位,且春节将至,原告又急于回家,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一怒之下,向古田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剩余工程款。古田法庭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即立案,并马上与步云乡党委政府联系,积极协调处理此案。当了解到该工程系政府移民工程,年底将有剩余工程款拔付,便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敦促步云乡政府将款项及时拔付古炉村新村小组。春节前,原告张林拿到欠款9000余元,连声说“谢谢,谢谢!古田法庭真是农民工的保护神”。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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