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2010年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2010-05-07 08:48:45
 

    为了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全国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原则、方式和名额

面向全国法院系统选调 5名法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察与面试的方式选拔。

二、法官选调条件

1、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51231以后出生);在海南省内任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6周岁。

3、从事审判工作3年以上,行政职级为副科级以下。
4、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7、各种应该回避本院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427日至527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者请登陆中国法院网(网址:www.chinacourt.org)、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网址:www.ccmt.org.cn)、天涯法律网(网址:www.hi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527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将报名表和报名所须资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海口海事法院政治部(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74号,邮编570208,联系电话:0898662902720898-66253871,联系人:李明、何成汉)。

法官报名所须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法官、职务任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初任法官资格证书和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级证书(复印件);
4、两份法律文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各类获奖证书;

8、近三年工作总结,获奖调研文章;
9、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10、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着工作制服)。。

海口海事法院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中国法院网、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天涯法律网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将有关事项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组织考察和面试

海口海事法院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和面试。面试内容:对民商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通过考察和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

六、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院党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对参加面试人员的基本条件、考核情况、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调转、定职、定级等相关手续。

 

《2010年海口海事法院调法官名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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