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前,收到救命执行款12万元
2010-04-29 16:53: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牡丹江爱民频道 | 作者:孙鹏
法官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
  “五一”节前夕,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笔执行款及时送到了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房,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淑英手中。

  2009年4月23日晚,王淑英在牡丹江市西安区南市街附近被一辆出租车撞成重伤,致使王淑英住院至今,花去医疗费近10万元,这些钱都是向亲戚和朋友借的,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回霜。后经过诉讼,法院判决王淑英应获得各项赔偿款41万元,王淑英收到判决书后迟迟不能拿到赔偿款,于是就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当法院执行局领导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后,指示办案人依法从速办理,并亲自督办本案。

  在短短十几天内就执行回款12万元。拿到这笔钱的当天,执行局局长史国华就带领办案人赶到申请人所住的医院,将这笔赔偿款交到了经开颅手术还未康复的申请执行人王淑英的手中。她感动得泪如雨下,说不出话来。此时此刻,全家人正在为没钱继续治疗而发愁呢。她的老伴说“有了这笔救命钱,我老伴可有救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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