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官化解土地权属纠纷维护移民建设大局
2010-04-14 12:52: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旬阳频道 | 作者:栗时声 刘锋强 黄强
  • 勘察争议现场
  • 讲解法律法规
  • 对当事人疏导教育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棕溪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办案的多重功能,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了案结事了,效果良好,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旬阳县蜀河水电站水库左岸的土地位于水库和公路之间的狭窄坡地上,耕种不便,以往利用价值不高,多年来闲置荒芜。2009年,水电站因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给予土地补偿。当地村民所持的土地权属证书部分存在瑕疵,导致界畔不清,权属不明。因土地权属屡起纷争,影响到电站移民和建设大局。

  2009年年底,居住于水电站附近的关口镇张岭村村民张乃海、邓昌顺二人因领取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纠纷升级。双方分别采取偏激措施,以阻挡蜀河电站移民安置张岭居民点及公路加高建设工程的手段,谋求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一度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2010年3月,张乃海以返还财物为由向棕溪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邓昌顺返还领取其蜀河电站征地补偿费。

  受理案件后,棕溪法庭干警采用巡回就地办案方式,承办法官先后三次深入实地,召集双方当事人及村组干部勘察争议现场,调查相关证人。法官最终发现,当事人双方所持的土地权证所记载的东界属于重复登记,而南界相互重叠,争议土地权属不明。

  在一般情况下,这类土地权属不明的纠纷,不属于土地侵权案件,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求土地行政主管机关确权,法庭只需要裁定驳回起诉就可以结案完事。但,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裁定驳回,而是从维护稳定、保障重大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大局出发,于4月13日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村组干部在纠纷争议现场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 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在当地村组干部的配合下进行疏导教育,引导双方冷静地分析思考、权衡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协商解决该纠纷的共识。双方均表示,不再阻挡移民安置居民点及公路加高建设工程施工。张乃海亦主动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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