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承揽庭审激辩 多方调解事了结
2010-04-01 15:18: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利频道 | 作者:邹熹 李轩 肖锐
雇佣承揽庭审辩
  2010年3月30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深入到离县城100余公里的正阳乡现场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这是平利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具体实践活动。

  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原告袁某之夫吕某在为被告毛某运输因修车站产生的泥巴过程中,因为驾驶不慎,翻车身亡。后原被告双方经村调委会、派出所、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6万余元。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被告毛某系法院陪审员,而八仙法庭(辖八仙镇和正阳乡)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有可能造成不公,便向法院申请回避,法院准予了申请回避依法将本案让民一庭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月30日,由平利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重新组成合议庭到正阳乡现场开庭,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案件时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庭审后,民一庭法官对本案进行了事实分析,经正阳乡政府、原被告双方亲属的劝说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

  庭审结束后,正阳乡政府党委书记高度赞扬了本案的庭审效果,赞道:司法为民不仅仅是口号,更重要是的落实到实处。现场开庭能让社会各界参与进行,能尽最大程度的化解矛盾,做到息事宁人。而法官的现场说法更能让双方当事人以及更多的群众明白了自己的权利如何正当的保护。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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