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院:做保发展促和谐的排头兵
2010-03-18 09:19: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中院的同志们坚持为滨州发展大局服务,为企业发展壮大护航……为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邓向阳如此评价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近年来,滨州中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上下功夫,帮助企业应对危机;在提升调解纠纷的能力上下功夫,促进社会和谐;在提升维护稳定的能力上下功夫,维护安定局面,赢得了各界的一致赞誉。  

          助“困境”企业发展壮大

  为了帮助企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滨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尽力帮助企业顺利“过冬”。他们把是否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作为处理涉企案件的衡量标准,慎重裁判,加大调解力度,真正做到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被企业誉为“贴心人”。

  “真是没想到,法官们元旦期间加班加点,仅用了16天就把我们企业的案件处理得这么圆满,为我们挽回了巨额损失,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滨州市邹平县某大型企业的老总来到滨州中院,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此案的高效办结,使该企业成为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控股股东,为企业的国内A股主板上市和发展壮大提供了有效司法服务。

  原来在元旦前,该邹平企业的负责人来到法院,请求对其股权转让纠纷马上立案并立即进行保护,否则企业将陷入危机,损失惨重。办案法官在审阅材料后,立即立案,并放弃元旦休假,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终于促使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深圳市赛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抵偿其对原告公司的全部债务,并协助原告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他们又迅速抽调执行干警和案件承办法官共6人,马不停蹄飞赴深圳,依法展开执行工作。谁料干警们经查询被告知,该股权已被湖北省黄冈市公安机关以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嫌合同诈骗,予以冻结。与此同时,该股权还被杭州市萧山区法院轮候冻结,这一情况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面对窘境和困难,执行干警一方面积极探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另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解释工作,以及外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工作,寻找执行突破口。

  经过连续16天艰苦不懈努力,最终黄冈警方和萧山法院先后同意对冻结的股权进行解冻,为本案股权办理过户执行手续创造了最有利条件,终于执行过户股权1270万股。  

           促“闹僵”叔侄握手言和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妥善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是滨州法院干警的不懈追求。

  郑小龙和郑德强在2005年5月合伙投资生产汽车坐垫, 2007年2月,郑德强起诉至博兴县法院,请求解除与郑小龙合伙关系、郑小龙分担合伙债务35000元。案件先后经历了一审、检察院抗诉、再审、上诉,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对立情绪日趋严重,两人都“宣称”不计代价也要打赢官司。

  滨州中院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没有立即进入庭审,而是在仔细查阅卷宗的基础上,探讨原审调解不成的主要原因。法官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了解到,郑小龙与郑德强系同族叔侄关系,虽然矛盾比较突出,但案子仍有调解的可能,她找来叔侄俩进行了长谈,从案件事实、法律、伦理等方面交流看法,把他们失控的情绪拉回来,叔侄俩终于同意调解处理。

  近日,法官在县法院组织双方办理了相关手续,并监督过付完款项。叔侄两人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让“静坐”职工息诉罢访

  “有这样一批公正、负责的好法官为建设滨州保驾护航,我们百姓一百个放心、一万个满意。”这是近日滨州某投资公司的职工委托公司代理人给滨州中院院长宋文明写来的感谢信中的一段话。这起“拉锯”近六年的 “骨头案”,让该企业的职工们身心俱疲,多年来,怕企业突然“垮掉”的担心时刻萦绕在他们心头,为此,他们曾多次“出动”几十人,到县政府、县人大、县法院、市法院“静坐”、“抗议”反映情况,情绪激动地要求“给个说法”。

  群体性争议处理难度大,法院既要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要切实维护好稳定的局面,确保不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对有些涉群体性案件,“一判了之”并无程序和实体上的错误,但执行难度极大,相当于打了“法律白条”,极易触发不稳定因素,造成难以预料的不良后果。这起案件上诉到滨州中院后,承办法官毫不畏难,主动迎难而上,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案件难处理的“症结”所在,并向当事人陈明利弊,终于促使案件的另一方某县房管局同意协调解决案件,使这起陈年积案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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