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院严惩恶徒 被害人亲属含泪跪谢
2010-03-11 16:25: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 | 作者:赵根喜
开封中院惩恶徒 被害人亲属跪谢
  3月10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一幕深深感染着围观群众:被害人武长亚、高春艳夫妇的亲属十多人眼含热泪,手执锦旗,鸣放鞭炮,旁边盘鼓队鼓声阵阵。被害人武长亚的母亲、高春艳的父亲对着走来的法官迎头下跪,哭泣着说:“感谢法院主持了正义,为俺老百姓做了主!”几位法官赶忙将其扶起,连连安慰。

  原来,被告人蔡会明与被害人武长亚、高春艳夫妇共同租住在开封市文庄村郭某家,仅一墙相隔。武长亚夫妇做废旧品回收生意。2009年2月下旬,蔡会明向胡宝超、韩长顺提出以有废旧电机卖,打电话将武长亚骗出实施绑架勒索钱财,韩长顺、胡宝超同意。蔡会明为实施绑架准备铁锤一把,绿色扁形背包带二根。三人细致预谋后于2009年2月27日晚,由胡宝超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到开杞公路通往开封殡仪馆的路口附近,蔡会明到路边一副食品商店打公用电话将武长亚从家中骗出,拉至东郊乡李苌庄村西护城堤东侧,新曹路南边土路东侧树林处。蔡会明持铁锤向武长亚索要钱财,武长亚说家中只有几千元,蔡会明从武长亚身上搜出手机一部、钥匙一串、人民币百余元。

  蔡会明、韩长顺、胡宝超分别持铁锤向武长亚头部砸击数下致使武长亚当场死亡。将武长亚尸体掩埋后三人驾车离去。三人到武长亚家后,将武长亚之妻高春艳当场杀死。杀人后蔡会明从现场搜出人民币2400元。

  法院还查明了被告人的其它犯罪事实:2007年7月,蔡会明伙同房东郭海宽(已捕,另案处理)盗窃电焊机两台,电缆线数十米。电焊机价值486元。蔡会明伙同杜建洲(在逃)、郭海宽盗窃铝合金窗框23个,小型电焊机一台,旧电机数台。铝合金窗框价值1679元,旧电机价值290元。

  2007年8月20日,蔡会明伙同郭跃海(已捕,另案处理)盗窃人民币2000余元,红旗渠香烟等,被盗香烟价值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会明、韩长顺、胡宝超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杀害人质,其行为均构成绑架罪。实施绑架罪行后为灭口又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将被其杀害的人质之妻当场杀死,其行为均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将人质之妻杀害后秘密窃取被害人家中钱财,蔡会明还另行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又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所犯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二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蔡会明曾因盗窃犯罪二次被判刑入狱,韩长顺、胡宝超曾因抢劫犯罪各被判刑入狱一次,又均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均系累犯,依法均应从重处罚。法院一审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及附带民事赔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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