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公告
2010-03-08 08:47:46
 

    为了充实我院一线审判力量,决定面向全国选调法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及工作经验;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含)以上学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其本科要求是法学专业);

    (四)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法学(律)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或写作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

    2、报名及资料邮寄(特快专递)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禅城区法院政工科(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官、检察官任命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合则通知约见和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法律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

    2、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应变能力。

    五、体检

    对入围的法官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组织政审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8名法官人选,并到其所在单位进行组织政审。

    七、其他事项

    对最终确定的8名法官人选,其来回路费由选调单位负责报销;住房、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由被选调者自行解决。

    八、本选调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解释。咨询电话:0757-83128291、83207937,联系人:庄小姐、杨小姐。

    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二Ο一Ο年三月四日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