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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开展“审判服务年”推“三项重点工作”
2010-01-15 10:00: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郭凤池
1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在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根据本院实际,布署开展“审判服务年”活动。
该院提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全市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大局,能动司法,为实现江西崛起、瓷都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完善制度,确保“审判服务年”活动扎实开展,包括制订《班子成员三巡制度》、《中层干部导诉制度》、《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制度》和《请假考勤管理制度》,使领导管理责任化,引导诉讼具体化,人事管理规范化,大楼管理电子化。
加强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集接待人员立案、中层干部导诉、班子成员巡查于一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安装POS交费机,免除群众银行法院两头跑的辛苦,实行一站式服务。在立案庭改建了近200平方米的立案咨询窗口和申诉信访窗口,人民群众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有椅子坐、有相关诉讼的文书看、有笔、纸书写、有茶水喝。
提高审判效率,努力满足群众合法诉求。对所有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结。从严从快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案件;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法,调处民商事案件,大力倡导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纠纷诉前化解的新方法;加大力度清理积案和案件执行工作,优化执行机制,实行查、裁、执分离措施。
坚持“班子成员驻街道,党员法官进社区”。参与社会管理,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了解他们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将民间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宣传法律,教育群众。
该院提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全市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大局,能动司法,为实现江西崛起、瓷都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完善制度,确保“审判服务年”活动扎实开展,包括制订《班子成员三巡制度》、《中层干部导诉制度》、《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制度》和《请假考勤管理制度》,使领导管理责任化,引导诉讼具体化,人事管理规范化,大楼管理电子化。
加强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集接待人员立案、中层干部导诉、班子成员巡查于一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安装POS交费机,免除群众银行法院两头跑的辛苦,实行一站式服务。在立案庭改建了近200平方米的立案咨询窗口和申诉信访窗口,人民群众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有椅子坐、有相关诉讼的文书看、有笔、纸书写、有茶水喝。
提高审判效率,努力满足群众合法诉求。对所有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结。从严从快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案件;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法,调处民商事案件,大力倡导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纠纷诉前化解的新方法;加大力度清理积案和案件执行工作,优化执行机制,实行查、裁、执分离措施。
坚持“班子成员驻街道,党员法官进社区”。参与社会管理,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了解他们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将民间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宣传法律,教育群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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