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法官公告
2009-12-30 11:32:19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国选调4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民商事法官3名;

    (二)刑事法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三年以上相关选调职位法官工作经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八)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复审见面、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我院政工科。

    (3)报名材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及能力特长等);

    2、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审判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7、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复印件);

    8、《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贴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资格初审。由我院选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初审合格者,我院将通知本人见面。见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审见面。接到我院通知见面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见面。我院综合见面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scourt.gov.cn)予以公示。

    (七)调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60-88235898。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政工科;

    电话:0760-88235860;

    传真:0760-88235793;

    联系人:吴结明;

    邮编:528403。

 

    附: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登记表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一?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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