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国选调4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民商事法官3名;
(二)刑事法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三年以上相关选调职位法官工作经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八)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复审见面、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我院政工科。
(3)报名材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及能力特长等);
2、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审判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7、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复印件);
8、《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贴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资格初审。由我院选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初审合格者,我院将通知本人见面。见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审见面。接到我院通知见面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见面。我院综合见面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scourt.gov.cn)予以公示。
(七)调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60-88235898。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政工科;
电话:0760-88235860;
传真:0760-88235793;
联系人:吴结明;
邮编:528403。
附: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登记表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