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4“昆虫迷”获刑
2009-12-21 15:30:44
     中国法院网讯 (李 佳)  在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未办理过采集证、运输证等相关手续的“卖家”通过网络及电话进行蝴蝶、金龟等相关保护动物的非法收购、出售联系活动,非法交易金额共计30余万元。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夏雯雯、张林冬、张华中、石正勇四人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进行公开宣判,法院终审判处夏雯雯有期徒刑十一年,张林冬有期徒刑七年,张华中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石正勇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6岁的夏雯雯是安徽人,初中文化,无业,1999年3月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张林冬今年36岁,四川人,初中文化,农民。张华中今年38岁,安徽人,初中文化。石正勇今年39岁,四川人,初中文化。

  经法院审理查明,夏雯雯于2007年1月至2008年10月间,在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未办理过采集证、运输证等相关手续的张林冬、张华中、石正勇通过网络及电话进行蝴蝶非法收购、出售联系活动。张林冬向收购蝴蝶制品的夏雯雯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双尾褐凤蝶50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3 440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三尾褐凤蝶东川亚种173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84 902.40元。张华中向夏雯雯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阿波罗绢蝶13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3 420元。石正勇向夏雯雯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金斑喙凤蝶2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8 000元。夏雯雯还从湖北省襄樊市炎豪昆虫标本有限公司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阳彩臂金龟5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340元。

  据夏雯雯的供述证实,2007年7月份他在阿里巴巴网站认识了一个卖蝴蝶的四川雅安人叫石正勇,他知道石正勇那里有金斑喙凤蝶,我就以每只300元的价格买了两只,两只金斑喙凤蝶中的一只他已经制成了工艺品收藏在他的暂住地了,另外一只还没加工。他还在中国昆虫爱好者论坛上认识了一个四川雅安叫张林冬的人,2008年10月份张林冬给他打电话问其是否要蝴蝶,后来他就向张林冬定了每只5.5元的三尾褐凤蝶160只,每只13元的两尾褐凤蝶88只。三尾褐凤蝶他做了几只标本,但是他一只都没有卖过,因为他知道它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他那几种蝴蝶他已经加工成工艺品出售了。他还收藏了10只左右的阿波罗绢蝶,是他和张华中交换的。张华中在香山某街卖蝴蝶工艺品。夏雯雯还交待,2007年11月湖北襄樊人肖某给他打电话问其要不要甲虫,说这个做工艺品很好,他给他汇了3000人民币让肖某看着给他配货,后来肖某给他配了独角仙、锹甲、吉丁,共有7、8种甲虫。

  据肖某的证人证言证实,他和夏雯雯是从网上认识的,他曾经向夏雯雯出售过昆虫类野生动物,有彩臂金龟。他们是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的,夏雯雯告诉他要什么货,然后他就把夏雯雯要的货发过去,他向夏雯雯出售过两次彩臂金龟一共75只。

  另据夏雯雯的女友梁某的证人证言证明,夏雯雯是我男朋友,警察到她家进行搜查,后来找出了受保护的蝴蝶。民警所查到的蝴蝶都是夏雯雯的,是他从网上邮购来的。夏雯雯存放这些蝴蝶主要是为了做标本,有的也卖给别人。民警扣押的蝴蝶种类包括金斑喙凤蝶、褐凤蝶、中华虎凤蝶、阿波罗绢蝶、彩臂金龟和一些疑似金斑喙凤蝶的蝴蝶。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夏雯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林冬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张华中、石正勇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夏雯雯在被羁押后如实供述罪行,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提供同案犯线索,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张林冬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张华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石正勇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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