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庭出“深闺”为民司法不“打折”
2009-12-14 09:38: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唐业继 余敬海
  法庭可以搬到家里;平时上班没时间,法庭可以为当事人在双休日里开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用可以减免缓。如今在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这些事儿通过当事人一个电话都可以办到。这是该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推出的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

  现年七十岁的竹山县双台乡王正洪共有五个子女,2001年老伴去世后,老人经村委会及家门与五子女协商随二儿子王光彩一起生活。近年来王光彩以老人吃住、生活在自己家却给其他兄弟干活为由,多次将老人赶出家门,使老人无处居住,生活无着,晚年生活十分凄惨。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竹山县法院双台法庭受理案件后,针对老人行动不便、五子女农活忙等实际,将法庭“搬”到了王正洪的场院里。经过近一上午的法庭审理,父子矛盾消除了,双方顺利达成了赡养协议。

  竹山县法院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对农村普法力度的加大,人们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们更多地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然而,人民群众尤其是边远、贫困、行动不便的群众打官司非常不便。为此,该院深挖司法为民潜力,让基层人民法庭直接受理各类案件,院机关实行立案导诉和速裁审判,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立案、上门开庭;推行预约开庭,公休日上门开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设立无障碍法庭和专用通道,方便残疾人诉讼。与此同时,该院还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调解工作室,在社区、村委会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邀请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当事人亲朋好友参与纠纷调解,建立健全了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据统计,在今年该院受理的1958件案件中,通过电话预约等形式法院上门立案的达256件,巡回就地开庭审理667件,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8.6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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