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阳光暖民心
2009-12-02 10:02: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许长忠
11月24日这一天,阳光格外温暖,冰雪已不见踪影,出行的人们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就是这一天,在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31位农民工兄弟拿到了他们含辛茹苦挣来的17万元“血汗钱”。在这个冬日,法律阳光温暖了农民工兄弟“受伤”的心。
为生存,31位农民工到轮窑厂做工却拿不到工资
2004年10月6日,江苏省东台市人赵卫东到安徽省肥东县,以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的名义与肥东县山王大韩轮窑厂原承包人温宗刚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温将位于该县桥头集镇大韩村的18门轮窑租赁给赵生产经营,双方约定了相关的权利义务。该合同盖了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的公章。合同签订后,赵卫东开始招用工人生产经营。2008年2月至10月,31名来自四川、湖北、河南等地的农民工,为挣钱养家糊口,陆续来到窑厂干活。赵卫东每月只付工人们吃住的钱,剩余工资共计17万元,一直拖欠未给。因赵卫东经营不善,窑厂停产。肥东县山王大韩轮窑厂与赵卫东、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发生纠纷并诉至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大韩轮窑厂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查封了赵卫东在轮窑厂的财产。在此情况下,31位农民工多次向赵卫东索要工资,赵卫东一直拖延搪塞,最后竟避而不见。无奈之下,31位农民工只好寻求法律帮助,将赵卫东、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和肥东县山王大韩轮窑厂诉至肥东县人民法院。
为民生,法院快立快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肥东县人民法院从“保民生“的高度,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审理期间,正值年关。为让农民工兄弟有钱回家过年,该院预先向他们支付了两万元路费。
该院审理后认为,31名原告由合同实际承租人赵卫东招用,被告赵卫东作为合同的实际承租人对其所欠工资理应负有清偿义务。赵卫东是以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名义与大韩轮窑厂签订的租赁协议,轮窑厂是出租方,赵卫东、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是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故原告起诉三被告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系被告赵卫东的挂靠单位,其应对赵卫东所欠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轮窑厂是用人单位,对赵卫东承包经营期间所欠原告的报酬也负有连带清偿义务。法院最后判决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为稳定,法官千方百计千辛万苦执难案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遵照该院领导快速执行优先执行的指示,第一时间赶到大韩轮窑厂。眼前的一切令他们大失所望:厂内空无一人,满目苍凉。十几间厂房已被拆除得面目全非,只剩断壁墙垣;窑体内空空荡荡,阴冷寂静;厂院角落里,仅剩一排排破损的土坯静静地躺着。事实证明,承包人赵卫东早已逃之夭夭。执行法官再去找被执行人大韩轮窑厂原承包人温宗刚,温说应先执行被执行人赵卫东和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在法官的耐心辩法析理下,温才说就是由自己承担,短期内也搞不到这么多钱,只能等其拿到轮窑厂爆破后的补偿款。随后,执行法官又以最快的速度将该案委托给另两被执行人所在地江苏省东台市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并不是将此案一推了之,而是在委托的同时,继续执行。不久,为防止被执行人温宗刚将轮窑厂赔偿款拿走,执行法官又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冻结手续。
一面是被执行人的东躲西藏,一面是申请人的深深期盼,执行法官承受着很大的压力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但执行法官没有为难没有放弃,依然不间断地查寻被执行人下落,查找财产线索。东台市法院反馈信息称,他们也找不到被执行人赵卫东查不到财产,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只是“皮包公司”已不存在。这无形加重了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负担。接下来,农民工兄弟的误解和吵闹更加剧了这种负担。炎炎夏日的一天,情绪激动的十几个农民工来到法院,无端指责法官的不是法院的不公。执行法官没有埋怨农民工兄弟,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误解的滋味可以承受,只要下功夫将钱执行到了,农民工兄弟自然会相信法院相信法律。
接下来,执行法官将执行重点放在了被执行人温宗刚身上。执行法官多次找温谈话,从法律规定到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政策,从企业诚信到社会和谐,深入诚恳地做他的思想工作。也许是被执行法官的这些“知心话”所打动,温主动说出自己的另一个建材厂有安徽省同济建设集团欠的债权几十万元,法院可以去找同济建设集团。执行法官在获知这一重大消息后,立马让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马不停蹄地赶到同济建设集团。在与该集团负责人深入沟通后,集团负责人从尊重法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同意协助法院执行。第二天,同济建设集团如约将17万元汇至法院账户。就是这天,今冬的第一场大雪悄然降临。执行法官及时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农民工兄弟,他们异常激动,这无异于给他们“雪中送炭”!
为让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他们盼望已久的“血汗钱”回家过年,11月24日,雪过天晴温暖如秋的这天,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集中将17万元执行款全部发给了31位农民工兄弟。农民工兄弟曾一度“受伤”的心,在此时此刻被法律的阳光照耀着温暖着……
为生存,31位农民工到轮窑厂做工却拿不到工资
2004年10月6日,江苏省东台市人赵卫东到安徽省肥东县,以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的名义与肥东县山王大韩轮窑厂原承包人温宗刚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温将位于该县桥头集镇大韩村的18门轮窑租赁给赵生产经营,双方约定了相关的权利义务。该合同盖了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的公章。合同签订后,赵卫东开始招用工人生产经营。2008年2月至10月,31名来自四川、湖北、河南等地的农民工,为挣钱养家糊口,陆续来到窑厂干活。赵卫东每月只付工人们吃住的钱,剩余工资共计17万元,一直拖欠未给。因赵卫东经营不善,窑厂停产。肥东县山王大韩轮窑厂与赵卫东、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发生纠纷并诉至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大韩轮窑厂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查封了赵卫东在轮窑厂的财产。在此情况下,31位农民工多次向赵卫东索要工资,赵卫东一直拖延搪塞,最后竟避而不见。无奈之下,31位农民工只好寻求法律帮助,将赵卫东、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和肥东县山王大韩轮窑厂诉至肥东县人民法院。
为民生,法院快立快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肥东县人民法院从“保民生“的高度,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审理期间,正值年关。为让农民工兄弟有钱回家过年,该院预先向他们支付了两万元路费。
该院审理后认为,31名原告由合同实际承租人赵卫东招用,被告赵卫东作为合同的实际承租人对其所欠工资理应负有清偿义务。赵卫东是以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名义与大韩轮窑厂签订的租赁协议,轮窑厂是出租方,赵卫东、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是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故原告起诉三被告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系被告赵卫东的挂靠单位,其应对赵卫东所欠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轮窑厂是用人单位,对赵卫东承包经营期间所欠原告的报酬也负有连带清偿义务。法院最后判决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为稳定,法官千方百计千辛万苦执难案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遵照该院领导快速执行优先执行的指示,第一时间赶到大韩轮窑厂。眼前的一切令他们大失所望:厂内空无一人,满目苍凉。十几间厂房已被拆除得面目全非,只剩断壁墙垣;窑体内空空荡荡,阴冷寂静;厂院角落里,仅剩一排排破损的土坯静静地躺着。事实证明,承包人赵卫东早已逃之夭夭。执行法官再去找被执行人大韩轮窑厂原承包人温宗刚,温说应先执行被执行人赵卫东和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在法官的耐心辩法析理下,温才说就是由自己承担,短期内也搞不到这么多钱,只能等其拿到轮窑厂爆破后的补偿款。随后,执行法官又以最快的速度将该案委托给另两被执行人所在地江苏省东台市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并不是将此案一推了之,而是在委托的同时,继续执行。不久,为防止被执行人温宗刚将轮窑厂赔偿款拿走,执行法官又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冻结手续。
一面是被执行人的东躲西藏,一面是申请人的深深期盼,执行法官承受着很大的压力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但执行法官没有为难没有放弃,依然不间断地查寻被执行人下落,查找财产线索。东台市法院反馈信息称,他们也找不到被执行人赵卫东查不到财产,东台市砖瓦技术开发中心只是“皮包公司”已不存在。这无形加重了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负担。接下来,农民工兄弟的误解和吵闹更加剧了这种负担。炎炎夏日的一天,情绪激动的十几个农民工来到法院,无端指责法官的不是法院的不公。执行法官没有埋怨农民工兄弟,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误解的滋味可以承受,只要下功夫将钱执行到了,农民工兄弟自然会相信法院相信法律。
接下来,执行法官将执行重点放在了被执行人温宗刚身上。执行法官多次找温谈话,从法律规定到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政策,从企业诚信到社会和谐,深入诚恳地做他的思想工作。也许是被执行法官的这些“知心话”所打动,温主动说出自己的另一个建材厂有安徽省同济建设集团欠的债权几十万元,法院可以去找同济建设集团。执行法官在获知这一重大消息后,立马让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马不停蹄地赶到同济建设集团。在与该集团负责人深入沟通后,集团负责人从尊重法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同意协助法院执行。第二天,同济建设集团如约将17万元汇至法院账户。就是这天,今冬的第一场大雪悄然降临。执行法官及时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农民工兄弟,他们异常激动,这无异于给他们“雪中送炭”!
为让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他们盼望已久的“血汗钱”回家过年,11月24日,雪过天晴温暖如秋的这天,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集中将17万元执行款全部发给了31位农民工兄弟。农民工兄弟曾一度“受伤”的心,在此时此刻被法律的阳光照耀着温暖着……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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