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曾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者不能报名;
2、男,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其他任命法官条件的国家公务员;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
1、学历更高,从事法律工作资历较长的;
2、从事审判、检察、司法、律师或法学教学工作的;
3、会讲粤语或熟悉英语,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
4、未婚,年纪更轻,熟悉计算机操作的;
5、全日制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的。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相关资料(法官任命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简历、彩色同底2寸照片2张)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进行报名登记。
电子邮件报名、资料传真和特快专递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相关资料扫描发送到我院报名电子邮箱,传真或特快专递至我院政工科。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时需另页提交求职说明及个人简介。
2、综合素质测评 由区人事局和区法院针对审判工作特点另行确定。
3、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报区组织人事决定人选。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报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松鹤西街和富园A1#小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政编码:511500.
传真:0763-3391812.电子邮箱:cqfayuan@163.com.
电话:0763-3391812,3393753.
联系人:罗仲文, 1392260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