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车25日起开收1元燃油附加费 该收入归的哥
2009-11-22 08:59:5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左林
  11月25日零时起,北京出租车正式开收燃油附加费。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基价公里)的,每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

  油价已超开征附加费下限

  北京市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实施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当北京的93号汽油价格超过6.50元/升时,即启动该联动机制,即:93号汽油价格在6.50(不含)-7.10(含)元/升区间时,在由政府和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的基础上,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

  据有关部门介绍,2009年11月10日,北京的93号汽油价格由6.28元/升上调为6.66元/升,93号汽油价格已超过联动机制规定的实行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价格(6.50元/升)。

  出租车张贴收费提示标志

  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昨日消息,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开征时间已经正式确定为11月25日零时起,对打车的市民来说,从周三开始,如果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基价公里),每次要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驾驶员在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同时,还将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票面壹元的定额发票),1元的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为手撕发票。

  届时,全市出租汽车也将统一张贴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提示标志。

  - 提醒

  燃油附加费发票可变色

  为配合此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开征,此前,北京地税部门已推出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为面值一元定额发票,同时套印《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发票专用章》作为使用单位的签章凭证。

  地税部门提醒市民,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极易鉴别真伪,只要将“发票监制章”置于紫外光(如验钞机)照射下,“发票监制章”呈现橘红色。将35℃以上的热源,如手指置于发票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后,发票正面的“税徽”图案颜色变浅。

  - 声音

  企业 一块钱归的哥 份儿钱不变

  燃油附加费最终会去了哪里?对市民的疑问,某大型国有出租车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打车的钱交给谁了,这钱就归谁了。”

  这位负责人说,北京市有严格的政策,此次加收燃油附加费之后,出租车的份儿钱不会有任何变动,这多交的一元燃油附加费是归给各个出租车司机的,作为对油价上涨、成本提高的调节。

  的哥 附加费正好冲抵上涨成本

  的哥章师傅算了笔账,他每天行驶250-300公里,油价上涨后,每个月多支出400元以上。按照一天跑15趟计算,每趟额外多收乘客1块钱,每月就是450元,正好可以抵消这部分支出。

  但章师傅担心,多收1元燃油附加费,会影响出租车的上座率。朱师傅就显得比较乐观,“之前北京出租车涨价的时候,也只有几个月生意不好,该打车的人还得打车,慢慢就会习惯的。”

  市民 1元钱不会影响打车习惯

  昨日采访中,多数市民对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表示理解,认为现在的油价确实很高,油价上涨影响最大的就是出租车司机。

  市民周小姐认为,每趟车多收一元钱,不会改变自己的打车习惯。陈先生觉得,与其出租车涨价,自己更能接收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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