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今天公布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2009-11-21 14:08: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杜中杰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今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发出公告。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媒体向应试人员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于11月21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可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可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达到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09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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