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2009-11-17 13:31:00
 

    江苏省昆山市东临上海,西依苏州,是江苏的东大门。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首位。因工作需要,经昆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纪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人民法院工作满二年(截止2009年11月30日)以上的法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见习法官;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者;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病。
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及荣立二等功以上者,优先选调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选调:
    1、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或因违反纪律、制度规定受到处罚者;
    3、因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选调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因其它问题不宜选调者。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报考者原则上需经单位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报考者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任命书、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注明电话联系方式)、彩色同底2寸法官证件照片3张,到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办公大楼11层)进行资格审查。
2、特快专递报名和资料传真报名
    特快专递、资料传真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1月25日16时止。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附有关资料传真至0512-57719732或特快专递邮寄至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邮政编码:215300),参加资格初审。接到资格初审合格通知的报名者,于2009年11月30日,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任命书、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注明电话联系方式)、彩色同底2寸法官证件照片3张,到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这一比例,原则上不予开考或减少选调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要求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选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考察,确定选调建议人选,经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审议后,报昆山市人事局审批。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无合适人选时均可实行空缺。
(五)公示
    对经昆山市人事局审定的拟选调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调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经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转任的,由昆山市人事局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调入人员享受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试用胜任者留用;调入人员原行政职务、职级不保留,原法律职务予以确认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直接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或提请昆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审判员;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人民法院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选调法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有关事项可查询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和昆山人力资源网(www.kshr.cn)昆山市人事局网(www.ksrs.gov.cn)。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昆山市人民法院(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邮编: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709730
    传真号码: 0512-57719732
    监督电话:0512-57371237。
   

    附件: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昆山市人事局
昆山市人民法院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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