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考试的一点感悟与建议
2009-10-29 15:1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马继雷
  记得有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叫他去司考,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叫他去司考,因为那里是地狱。” 可能对于那些真正经历过司考的人,才能切实的体会到此话的含义。有人说司考是放弃的艺术;有人说司考的过程就是成长的过程。对于我而言,司考就像一场恋爱,它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体验,它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不管是痛苦的还是愉悦的。司考像恋爱一样,不管成功与否,我们都得到了某些启示。人人都想追求完美的结局,虽然我们向往过程的美丽,但对结果的期待却更迫切。因此,人们总是希望从别人成功的经验中得到启迪。

  正如恋爱是个人的事一样,没有经历司考的人未必能读懂别人的感受,况且别人的经验也不一定适合自己。但智慧的人总能从别人的经验教训中汲取营养,得到某些启发,从而少走了些弯路。从这个角度讲,写这篇文章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成功的经验不可复制但可以借鉴。

  对于司考我最大的感受是:成功永远都是一种踏踏实实的积累,而不是一蹴而就的瞬间。司考的成功其实就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成功终会属于那些脚踏实地的人。同时也有些关于司考的一些具体的体会与大家分享,希望给大家一些启迪。

  一、心态的调整

  我觉得心态更多与个性相关,一个悲观的人很难对司考有乐观的情绪,一个乐观的人对司考一般也是乐观的。虽然性格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但我们在以下方面作出自己的尝试:

  (一)对通过的渴望度。我想参加司考的人都渴望结局是完满,但程度会有所差别,有人或许认为司考是他幸福的基础,成功的基石或是人生的转折点。但对某些人来说,可能只是多了一个证,多了个谈判的资本,多了个人生的选择。对成功的期待不同,会影响投入的多寡,最终会影响成败。因此,对司考持试试看的态度不可取,在这种心态下,很难全心全意付出,结局往往也是以悲剧收场。

  (二)恒心。做任何事只有恒心才可以成功,司考也不例外。如果一个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即使天赋再好,也难修成正果。所以人们常说,司考是坚持的艺术。人生有好多欲求,但在三个月或更长的一段时间,你必须对司考情有独钟。

  (三)平常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圣人的心态,我们都是凡人,很难做到。但有个平常的心态,我们可以坦然面对司考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悲喜。虽然我们都渴望美好的结局,但我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

  二、资料的筛选

  关于资料,应该力求宁缺勿滥,不要贪多求全。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见到司考复习资料就想买,广取博集,认为这样可以开阔视野,其实适得其反,易分散精力,况且许多观点存在争议,会搞的我们无所适从。目前社会上提供给考生的司法考试用书大体有教材类用书、辅导类用书、习题类用书,司法考试方法类用书。公正的说每本书都其存在的价值,但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下,我们必须忍痛割爱,选择适合我们的利器。关于资料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的基础不同,可以有效利用时间也不等量,因此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但都不应该忽略教材、真题、法条,三者不可或缺,适量做些模拟题也很有必要,但不宜过多,最近有些重点法条解析类书不错,希望大家多加重视。

  三、司考的战略决策

  关于司法考试的战略,要把握宏观,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看理论性强的,后期主要看记忆的内容。我觉得司考必须做到以下几个平衡:

  (一) 重点与非重点的平衡。不可否认的是司考有自己的重点,有它自己所钟爱的东西。而且司法考试浩如烟海的内容与时间有限的客观矛盾要要求我们必须抓住重点。但重点是相对的,而且出题者对重点认识也不完全相同。所以,我们要把握重点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拓展知识面,我认为在民商法,刑法,三大诉讼法上下苦功夫。

  (二)教材与法条的平衡。以教材为主还是以法条为主因人而异,但我觉得,民法、刑法、行政法、宪法要教材与法条并重;三大诉讼程序法法条重于教材;三国与经济法以教材为主,兼顾法条。

  (三)看书与做题的平衡。个人认为做题不宜过多,因为市场上的题鱼龙混杂,档次实在不高,很可能误导。但真题例外,真题要烂熟于心,特别是最近六年真题一定要熟记于心,不是单纯的记住题目,而是要认真分析常考的知识点,认真体会出题人的思路。司考中经常提到的司法考试白皮书,虽然也有瑕疵,但还值得一看,模拟题做一两套把握时间就可以,不要过于在意对错。

  四、过程的安排

  关于过程的安排,对于法科学者,我的建议如下:

  第一阶段:40天左右,根据学习基础而定,可以适当延缩。(此阶段应侧重实体法,理论性强的法律,如民商,刑法,法理等)这个阶段最好各个击破,具体到每门课应该这样安排:先看真题——教材——法条——重点法条——再看真题。

  第二阶段:35天左右(此阶段侧重看三国,三大诉讼法,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主要做题(建议白皮书和真题)——回头再看教材与法条。重点内容与疑难问题要作重点标记。

  第三阶段:15天左右。最后冲刺阶段。回顾教材与法条,特别是重点内容与疑难问题。再看一遍真题,做一俩套模拟题主要用来把握时间,不要在意对错。

  没有法律背景的考生要多花时间打基础,这三个阶段要适当延长。要把握法律的原则与精髓,不要只进行知识的识记。

  人们常说,心态决定命运,细节决定成败,这是人生的至理,适合每个人。而方法问题却是因人而异的,所以对别人的学习经验不能盲从,我这里的建议只是一个过来人的体会,可能并不具有普适性。所以,人要学会自我剖析,寻找自身的弱点,方法上的缺陷,然后加以完善。我想如果一个人,学习是刻苦的,心态是健全的,方法是可行的,那么痛苦只是是一个过程,成功是必然的结局。祝愿正经历司考或即将经历司考的人梦想成真。

(作者单位: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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