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在全国刮起中介业务整顿风暴
2009-10-22 19:32:0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毛晓梅 王文帅
  中介渠道对保险公司业务拓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也滋生了一些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现象。根据新的保险法,中国保监会日前配套出台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为狠抓贯彻落实,22日又就处罚办法有关事项发出公告,在全国刮起中介业务整顿风暴。 

  目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上存在的保险专业代理、兼业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机构多如牛毛,大大小小有几十万家,竞争压力等原因造成中介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其中也滋生了一些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隐蔽性强的特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丑恶现象。今年上半年,保监会统一组织对部分保险公司基层网点的中介业务进行了深入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3个机构在中介业务中违法违规的问题很突出。

  在日前召开的三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厉声痛斥:这3个机构2008年采取虚构中介业务、虚列业务管理费、虚减保费、虚增营销员等方式,违规套取现金3000多万元,占当年销售费用的35.9%。

  此次公告中,保监会强调指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不仅成为一些保险公司经营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如不加以整治,将严重影响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部署,四季度保险监管部门将针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今后,各地保监局将把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性检查纳入保险中介监管的常规工作,对利用中介渠道和中介机构进行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理。

  保险中介市场整顿风暴刮向保险公司这一头,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中介机构那一头的监管。保监会公告明确指出,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的大局下,将旗帜鲜明地严厉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查处保险公司的前提下,坚持对保险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坚持不懈地从源头治理中介市场秩序。

  公告也再次对保险公司提出了自查自纠的要求。强调各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直接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同时,追究同一层级和上级机构主管人员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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