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岳麓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岳麓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选调审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共选调审判人员10名,根据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到相关岗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并具备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荣誉等条件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10日。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人事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0731-8999135;传真:0731-8999139;联系人:周天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优秀法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按照比例减少选调人数。
(4)报名方式:外地报名者可采取特快专递报名(邮政编码:410013)、网络报名等方式。网络报名者需将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ufwamd@126.com。资格审查合格后,凭通知领取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相关的专业知识。
3、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体检对象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31号文件)执行。
5、考察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6、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拟选调人选在岳麓区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示。(http://ylqfy.chinacourt.org/)
7、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中共岳麓区委组织部
岳麓区人事局
岳麓区人民法院
二??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