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学专业;
5、现在浙江省各级法院工作,任助理审判员(三年以上)或任审判员及以上职务;
6、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7、配偶、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受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8、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转任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及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审判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
(5)获奖证书;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通过邮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或传真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考试前一天对确定的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同意参加考试的通知。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判决书一份、申论一篇。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参考报名人员的现任职务、荣誉、学历、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等情况,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组织到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五)考察:综合考试和体检结果,并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通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商经原单位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126号407室
邮编:315040
电子邮箱:nbjdfyzzc@163.com
电话(传真):0574—87740159 0574—87740151
五、江东区简介
江东区处于宁波市6个区的中心位置,西面是三江口,北濒国家高新区,南接高教园区,总面积37.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近年来,随着辖区东部的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全力推进,市级重点项目纷纷落户江东,区内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综合功能不断加强,正逐渐发展成为宁波城市核心功能的承载区、服务业先进要素的集聚区、国际化的试验区、现代服务业的示范区。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