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地方频道总编辑和主编聘任规定
一、总则
中国法院网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综合性新闻网站。为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完善各地方频道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各地方频道宣传,规范新闻报道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中国法院网实行地方频道总编辑和主编聘任制度。
地方频道总编辑、主编等名单将在中国法院网上公布,以备查询。
二、任职条件
1、地方频道总编辑和主编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把好宣传报道的政治关;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职责
1、地方频道总编辑和主编要按照最高法院整体工作部署和中国法院网宣传报道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严格审查各栏目稿件,把好稿件发布前的最后一关。对于敏感、重大或引起社会关注的案件类新闻应及时与中国法院网进行沟通,协调好相关报道工作。
3、地方频道总编辑和主编应组织做好其它相关网络工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涉及本院及下辖法院的重大新闻,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加快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报道水平,培养宣传人才。
四、聘任程序、范围和期限
1、各频道总编辑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推荐,经中国法院网审核通过后聘任。
2、各频道主编由各中级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法院党组推荐,先报上级法院宣传部门领导审批,再将申报表原件邮寄中国法院网审核,通过后聘任。
3、聘任期限实行一年一聘制,任期内逐年考核。
五、考核内容
地方频道总编辑协助中国法院网考核主编工作与业务情况。具体业务考核内容如下:
1、每年1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2月1日起,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任,并将建议相关法院党组调整人选;
2、未出现重大新闻报道失误;
3、就地方频道科学、规范化管理建立一揽子规章制度,如稿件采编、考核评比和安全保密等;
4、地方频道各主要栏目每日更新,特别是案件新闻、裁判文书和开庭公告等体现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等内容;
5、积极引导下辖法院开展网络宣传工作;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中国法院网开展的各类活动;
7、积极扩大本院网站和中国法院网的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中国法院网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