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王锡俊追记个人一等功
2009-04-10 09:00: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聂敏宁 王轶贤
  3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表彰决定,为病逝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锡俊追记一等功。

  四川高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王锡俊凭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理想,恪尽职守,服务大局,为审判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深刻内涵。他以对审判事业的执著追求,无私无畏、公正司法;他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他以共产党员的正直和坦荡,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的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崇高品质,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钢铁意志。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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