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按得票多少排序)
2009-01-04 08:30: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由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法院网联合主办的,首次由网友投票评选出来的2008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揭晓。

1、傅德志:“打虎”第一人(5269358票)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周正龙拍到野生华南虎照片。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具名在博客中指出华南虎照片造假。得知美国《科学》杂志将刊登“周老虎”的照片一事,他感到很着急,明确表示反对,认为这将严重伤害中国人民和科学家的感情。他去信该杂志,要求对方在发表照片时附上他对事件的评论,要让全世界知道,中国人自己有能力搞清楚事情的真假。

    语录:“打虎”的胜利,不是“我一个人的胜利”,我只是从植物学角度证明了它是假的,还有很多人做了大量的努力。我想这是整个网友的胜利,是中国追求真相的老百姓的胜利,也是政府求真务实的一个胜利,更是媒体的一个胜利。

2、简光洲:揭开“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黑幕的记者(4164543票)

    他的一篇报道,揭开了“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黑幕,打破了奶粉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引发了食品免检制度的废止及一批失职官员的下台,保护了奶制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个人,就是《东方早报》国内部记者简光洲;这篇报道,就是《甘肃14婴儿同患肾病 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

    语录:三鹿倒了,因为我的一篇点名报道所引来的质量问责风暴。对此,我没有丝毫地兴奋,而是有着诸多的悲伤,对于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知名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丧失,对于国内企业传媒关系上的“弱智”,对于媒体“社会良心”的失落。

3、孙春龙:揭露娄烦山体滑坡事故瞒报事件真相的记者(4111067票)

    2008年9月15日,一封《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的一封举报信》出现在《?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的博客上,由此引爆了网络。尽管这封举报信随后被网站删除了,但还是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国务院组成山西娄烦尖山铁矿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判断,这次事故是一起被瞒报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充分肯定了孙春龙那篇报道和举报信,至此,外界才得知,一起最初被当地定性为自然灾害的事故,原来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语录:我的处事原则也很圆滑:能改变的就改变,不能改变的就适应,不能适应的就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只是这一次,我没有放弃。

4、程元福:“单挑”工商收费制的个体户(4096656票)

    2008年9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此时,距离江西省鹰潭市同仁眼镜店的负责人程元福状告鹰潭市月湖区工商局质疑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违法一案已有两年时间。几年来,程元福为了争取个体户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主体地位而拒绝缴纳工商管理费,并为此两次输掉行政官司。2007年,程元福上京进行维权。他在一份名为《关于对工商行政机关违法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进行监督审查的请求》的致全国人大常委会书中称,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收取管理费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宪法、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后,国务院作出批示,要求对“两费”作出满意的、合理的、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解决。

    语录:面对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公民完全能够站出来呐喊几声!这样的呐喊声也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很可能触动人们法治意识的觉醒。

5、浙江余姚68名村民:因土地征用信息不公开告赢市政府(4085489票)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新新村泥堰头自然村共有400多亩土地,已陆续被占用200多亩。但是,余姚市政府先后只发布过两个征地公告。为了弄清相关事实,2008年5月26日,徐尧芳等68位村民向余姚市政府申请查看土地被征用的信息未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8年10月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责令余姚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进行处理。

6、“亲民院长”庾成日(4078312票)

    “亲民情怀贴近百姓,无私秉性团结同仁,丰厚才学诠释法律,刚正行为维护公平。为民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说的是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庾成日。庾成日,这位从长白山森林里走出来的朝鲜族农民的儿子,以其博大的胸怀、高尚的情操,以人性化的、人文化的、人权化的理念、作风和方式,把人民司法的理念贯彻得淋漓尽致。

    语录:民生问题,也就是老百姓的反映,是我们改进法院工作的第一信号。我们必须怀着一颗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心,并与他们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只要“民有所困”,我们必须“有所帮助”。

7、王生秋:因土地承包权证告赢两级政府的农民(4074487票)

    2006年12月,在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中,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江心村村民王生秋与村委会签订二轮承包合同,承包耕地11亩,但相关材料经村委会送至天兴乡政府后,一直未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耕种了21年的土地,却迟迟拿不到乡政府的土地承包权证。王生秋无奈之下,以政府不作为为由,将洪山区、天兴乡两级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政府依职权履行职责为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8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洪山区、天兴乡两级政府应依次、依法向村民履行颁证职责。

8、温洪祥:要政府公开招待费等21项账目的沈阳律师(4062587票)

    温洪祥,沈阳人,这位31岁的青年律师,依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沈阳市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60个政府部门公开21个项目的财务账目,包括工资、福利、财政拨款、赞助费、办公费、招待费等。这一“没有先例”的举动,得到各路媒体和网络的认同与褒扬。

    语录:我不想炒作。我只不过运用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9、佟丽华:农民工的维权律师(3737850票)

    2005年,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创建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始全身心投入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中。近年来,中心通过热线咨询、来访接待来信处理、网络答疑、农民工普法学校等方式为农民工服务,还发放了农民工普法手册,深受农民工的欢迎。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更多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佟丽华与各省律协合作,先后在20多个省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这些机构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年3月,佟丽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

    语录:我所得到的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的鼓舞和鞭策,更是对从事维护职工权益事业广大律师的鼓舞和激励。

10、高敬德:药品打假“专业户”(3711885票) 

    1991年,高敬德中医学院毕业后开始从事医药采购,2004年,他自己生病遭遇假药,从此立志打假。一年365天,老高至少有280天在外面。2004-2007年的三年中,老高打假105次,花在打假上的费用是11万多,但得到的赔偿只有4万多。老高常常孤身一人,辗转于上海、浙江和江苏。随着打假行动的不断深入,他的麻烦也越来越多。现在浙江很多大药店里都有他的画像,见到他来有的店就拉上大门。在举报过程中,他多次遭到暴徒的殴打。深知假药害人的他说,他要走遍全国,誓将打假进行到底。

    语录:这是我自打假药以来被打得最重的一次,弄不好会半身不遂。被殴打快两个月了,我住不进医院进行治疗,警方至今也没有给一个实质性答复。我只是想披露销售假药的行为,没想到会遭到这样的对待。利益相关者织成一张网,我撞进这张网了。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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