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陪审员全程参与刑事案件审判活动
2008-11-11 14:25:17
陪审员参与一起未成年抢劫案件的审理。.
中国法院网讯 (王德楷 张昌善)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组织安排陪审员参加庭审和合议。仅今年以来,该院刑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45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有41件,其中在3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陪审员参与主持调解成功2件,调解率达66.7%,且全部及时履行。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职能,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出现,该院一是精挑细选陪审员。确定的19名人民陪审员在社会分工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别来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农村企业等各个行业的优秀代表,在年龄上体现了4:4:2的老中青合理的结构搭配,在知识层次上较以往有普遍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7人,占89%。二是因案选择陪审员。在刑事审判中,按照案件的不同特性,使其能在陪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选择熟悉热爱法律工作的老同志或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三是全程参与审判活动。在确定陪审员后案件开庭前,及时安排陪审员阅卷,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在开庭过程中,确保陪审员到岗到位;在合议庭评议时,充分听取陪审员的意见;案件判决后,做好相关案件的跟踪帮教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职能,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出现,该院一是精挑细选陪审员。确定的19名人民陪审员在社会分工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别来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农村企业等各个行业的优秀代表,在年龄上体现了4:4:2的老中青合理的结构搭配,在知识层次上较以往有普遍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7人,占89%。二是因案选择陪审员。在刑事审判中,按照案件的不同特性,使其能在陪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选择熟悉热爱法律工作的老同志或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三是全程参与审判活动。在确定陪审员后案件开庭前,及时安排陪审员阅卷,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在开庭过程中,确保陪审员到岗到位;在合议庭评议时,充分听取陪审员的意见;案件判决后,做好相关案件的跟踪帮教工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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