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运用底线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全员参审
2008-11-10 14:13:03
     中国法院网讯 (谢昌炜)  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运用底线管理,采取“两个一”,确保陪审员全员参审, 使人民陪审员愿审且能审,平均每年参与陪审的案件达百余件。

  该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方案》,设立专门的陪审员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陪审员的日常上岗安排及联络工作,以保证法院与陪审员之间的联系畅通,保证陪审员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该院采取“两个一”措施,合理安排陪审员参审,确保所有的陪审员都能够参加审判活动,达到全员上岗、经常参审。“两个一”,即每位陪审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个案件的审理,每位审判法官每年所办案件中至少要有一件是陪审员参审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案件调解、监督法院公正办案、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收到良好成效。该院为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业务能力,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班,每年组织陪审员观摩两场次以上,并不定期印发学习资料。

  截至目前,该院19名人民陪审员每人至少参加一次陪审案件,其中参审案件最多的陪审员已达26件,杜绝了以往个别陪审员一年当中未陪审一件案件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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