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人民陪审员帮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
——人民陪审员参与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执行工作侧记
2008-10-30 16:17: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涛
  “我也意识到应该给对方钱,可思想上就是转不过弯来,多亏人民陪审员帮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啊!”徐州市某印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马经理对执行法官说。如今,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不再只是简单地参与案件的庭审,而是积极参加到案件执行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执行案件的履行。

  2007年10月16日,宁波市江东永隆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包装公司)与徐州市某印务中心在鼓楼区法院就货款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印务中心履行部分货款后,尚余7万余元未支付。

  今年5月,包装公司向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查询印务中心存款未果,便多次找到该中心马经理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是马经理仍为单位“据理力争”,认为包装公司供货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自己单位的损失,自己才未付清余款。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执行法官找到熟悉当地情况的人民陪审员许大省,邀请其参与本案的执行。许大省是鼓楼区法院今年年初聘请的二十名人民陪审员之一,对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有一套独特的办法。许大省了解情况之后,随即与马经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并多次前往其单位释法明理,一方面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受到的处罚,另一方面阐述了印务中心与包装公司未来更多的业务发展前景。许大省还表示印务中心如果能够树立良好的信誉形象,自己可以推荐印务中心与自己的亲朋好友建立更加长远的业务关系。马经理被许大省说动了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应当配合法院执行的必要。但马经理同时提出,由于诉讼时自己没有及时举证,法院对自己要求包装公司赔偿货物质量损失的请求没有支持,对于这部分损失自己仍要包装公司给予赔偿。许大省告诉马经理这与执行案件是两回事,马经理可以另行起诉;自己也可以出面给包装公司做做协调工作。

  为了使执行案件与双方的矛盾能够同时解决,许大省与执行法官商量后,随即打电话给仍在宁波的江东永隆信包装公司,一方面讲明印务中心愿意给付执行款的诚意,另一方面希望包装公司也从诚实信用角度出发,考虑到印务中心实际所受损失以及减少双方再次诉讼而产生更多的成本。包装公司和马经理看到许大省如此周全的为他们解决矛盾,很快通过传真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马经理一次性给付包装公司执行款5.5万元,包装公司自愿放弃剩余货款;马经理也不再就货物质量损失起诉包装公司。次日,印务中心将所欠货款5.5万元直接汇入宁波江东永隆信包装公司帐户。

  “听法官解释,我也知道质量纠纷与货款纠纷是两码事,可是心里一直不理解,现在经过许陪审您在情在理地一说,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非常感谢您帮俺两家彻底解决了纠纷!”事后,马经理拉着许大省的手说。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工作,不仅增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法官的执行行为更加规范,而且通过人民陪审员以案说法等形式参与执行、参与法制宣传,更容易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对法院执行工作也是有力的促进。”鼓楼区法院分管执行的王庆副院长表示,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人民,代表群众观点,熟悉社情民意,参与执行工作时被执行人的逆反心理较小,执行起来更加方便;今年该院适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占执行总数的30.2%;其中执行到位的达92%,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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