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率达85%
2008-10-24 14:39:45
中国法院网讯 (江金峰) 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收到良好效果。今年该院1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的80件案件有68件调解结案,调解率达到85%,其中9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达到了100%。
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且具有一定的威信和法律知识的特点,积极尝试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拓宽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由承办法官指导人民陪审员,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采取合力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从情、理的角度以及道德规范方面作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法官则从法的角度指出当事人的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合力对当事人进行阐情、析理、明法,以法、理、情构筑调解的基础,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该院邀请相关领域、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提出专业性的意见,从而使当事人了解相关的知识,自觉接受调解。
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且具有一定的威信和法律知识的特点,积极尝试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拓宽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由承办法官指导人民陪审员,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采取合力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从情、理的角度以及道德规范方面作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法官则从法的角度指出当事人的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合力对当事人进行阐情、析理、明法,以法、理、情构筑调解的基础,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该院邀请相关领域、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提出专业性的意见,从而使当事人了解相关的知识,自觉接受调解。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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