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法院陪审员参审不“陪衬”
2008-10-14 14:41:55
陪审员与法官正在讨论案情。
   中国法院网讯(郑春笋 姜明 王振洁) 日前,在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邹天亮等4人诉高唐运输公司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一案中,来自平原县粮食局的人民陪审员王德勇和来自当地恩城镇中学的的人民陪审员李延博和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并充分运用所掌握的庭审技巧及法律知识,耐心听诉,细心调解,使该案当天顺利达成赔偿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经常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与法官“结对子”、举办陪审员培训班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能力、参与合议意见的能力、调解案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有效地改变了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1至9月份,该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3件,调解结案率达75%。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