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第8题参考答案的异议
2008-10-06 14:48: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万增光
试题8: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
A.傅别 B.质剂 C.券书 D.书券
司法部给的参考答案是B.质剂
本题答案应是A.傅别。理由如下:
《周礼》载,“质”是买卖牛马、奴隶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在此题中牛马并不是买卖合同的客体,只是作为实物货币来使用的。“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并不是傅别和质剂的本质区别,本质区别在于本题不是买卖牛马、奴隶、兵器、珍异之物,所以不是质剂,是傅别.教材原话中有:教材第一卷第76页,“质”、“剂”有别,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字上的字为半文!题中没有提官府什么事情,所以答案应是傅别。
作者单位: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A.傅别 B.质剂 C.券书 D.书券
司法部给的参考答案是B.质剂
本题答案应是A.傅别。理由如下:
《周礼》载,“质”是买卖牛马、奴隶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在此题中牛马并不是买卖合同的客体,只是作为实物货币来使用的。“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并不是傅别和质剂的本质区别,本质区别在于本题不是买卖牛马、奴隶、兵器、珍异之物,所以不是质剂,是傅别.教材原话中有:教材第一卷第76页,“质”、“剂”有别,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字上的字为半文!题中没有提官府什么事情,所以答案应是傅别。
作者单位: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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