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朋友猎抢作"纪念" 一农民被判管制一年
2008-08-05 16:27:02
     中国法院网讯 (吕志豪 贾学友)  河南省固始县农民孟献云作梦也想不到,16年前朋友老叶放在他家的一支猎抢竟为他引来灾祸。8月5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孟献云管制一年。

  今年57岁的被告人孟献云,系固始县三河尖乡港口村农民。其与固始县草庙乡农民老叶(生前独身,1995年病故)系多年的朋友关系。老叶生前主要以打猎为生,有一支钢管猎枪。1992年秋,老叶带着猎枪到孟献云家乡打猎,并寄住在孟家。因病重,老叶将猎枪存放在孟家,返回。此后,孟献云一直未将猎枪上交。据孟献云事后交代,其与老叶交情很深,每当看到枪就象看到老叶本人一样。因此,舍不得把枪“交给政府”。

  2008年5月22日上午,三河尖乡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随即对孟献云家检查,发现其卧室内有一支猎枪和用黑牛角装的二筒黑色火药枪子。经信阳市公安局鉴定,该猎枪机件齐全,能正常使用,能致人伤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献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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