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在五个方面做出调整
2008-08-04 19:15:3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陈菲
  记者4日从司法部获悉,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政策措施在五个方面做出调整,在扩大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范围的同时,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范围也加以修改,确保考试的科学性。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司法部在总结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首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进一步扩大。从2008年起,中部六省份符合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243个县(区、市)中的98个县(区)被增加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其次,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被允许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第三,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第四,调整了四川等地震受灾地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第五,进一步修改国家司法考试大纲,适当加强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内容的考查,加强考生的司法实践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查。

  司法部负责人表示,根据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或调整当地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凡涉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地区,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实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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