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严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违法行为
2008-07-30 19:01:2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李亚杰
7月30日,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何勇指出,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在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善监管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来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是满意的。事实说明,中央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有关部门和地区采取的措施是及时、有力的,对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起到了保证和促进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何勇强调,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展开,投向灾区的资金物资来源更多、数量更大、涉及面更广,且参与恢复重建的部门和地区众多,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面临的情况将更加复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从实际出发,对受灾省市、对口支援省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同时还要对没有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区捐赠款物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何勇要求,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要突出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紧紧盯住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项目,防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对前一阶段检查、审计以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整改和纠正;对国(境)外捐赠资金物资,要强化监管、规范使用。要继续严肃查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如既往地重视群众的举报投诉,注意从专项检查中和社会议论多、媒体关注的问题里发现案件线索。要坚持公开透明,加强宣传和舆情分析,及时消除误解,澄清是非。
何勇指出,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在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善监管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来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是满意的。事实说明,中央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有关部门和地区采取的措施是及时、有力的,对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起到了保证和促进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何勇强调,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展开,投向灾区的资金物资来源更多、数量更大、涉及面更广,且参与恢复重建的部门和地区众多,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面临的情况将更加复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从实际出发,对受灾省市、对口支援省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同时还要对没有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区捐赠款物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何勇要求,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要突出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紧紧盯住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项目,防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对前一阶段检查、审计以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整改和纠正;对国(境)外捐赠资金物资,要强化监管、规范使用。要继续严肃查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如既往地重视群众的举报投诉,注意从专项检查中和社会议论多、媒体关注的问题里发现案件线索。要坚持公开透明,加强宣传和舆情分析,及时消除误解,澄清是非。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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