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力争在3年全面完成20万户受灾民众安居工作
2008-07-15 16:13:42 | 来源:新华网-成都日报 | 作者:袁弘
成都市将力争在3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和场镇20万户受灾群众安居工作——这是日前发出的《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制订农村和城镇灾后住房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内容。通知提出,在完成上述基本任务时,成都市将按照城乡统筹和三集中发展的要求,优化布局,确定选址,定点定位,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同步进行群众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通知》精神,区(市)县政府按照总体目标,在各区(市)县正在编制的有关重建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和城镇灾后住房重建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城镇重建项目分乡镇依据城镇重建的方式和相关重建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救助安置房建设(包括城镇居民小区和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居住区)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区域的重建项目指相关规划确定的各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区(包括林盘聚居点)建设项目及其社区内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的生活服务设施项目;重建规划布局的农村交通、水利、电力、恢复农村产业发展等有关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通知》明确,重建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重建专项资金、上级政府平台专项融资、本级政府平台融资、社会资金、基层组织和群众投资。各区(市)县对重建项目均应确定资金来源,促进项目实施。可由各级财政安排的,按要求组织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应由本级安排的,配置相应资源以筹集资金;可由社会资金投入的,配套相关政策,大力鼓励多渠道参与重建;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灵活多样的方式,调动受灾基层组织和群众重建积极性,按规划引导群众开展自救自建。
在实施重建的步骤和分工方面,按照国家与省市安排,《通知》明确灾后恢复重建为3年,各地应按轻重缓急分批拟定建设重点与步骤,制定年度计划,并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到镇、乡、村、组,以及各相关部门,有序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实施。
《通知》明确,城镇重建项目分乡镇依据城镇重建的方式和相关重建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救助安置房建设(包括城镇居民小区和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居住区)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区域的重建项目指相关规划确定的各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区(包括林盘聚居点)建设项目及其社区内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的生活服务设施项目;重建规划布局的农村交通、水利、电力、恢复农村产业发展等有关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通知》明确,重建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重建专项资金、上级政府平台专项融资、本级政府平台融资、社会资金、基层组织和群众投资。各区(市)县对重建项目均应确定资金来源,促进项目实施。可由各级财政安排的,按要求组织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应由本级安排的,配置相应资源以筹集资金;可由社会资金投入的,配套相关政策,大力鼓励多渠道参与重建;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灵活多样的方式,调动受灾基层组织和群众重建积极性,按规划引导群众开展自救自建。
在实施重建的步骤和分工方面,按照国家与省市安排,《通知》明确灾后恢复重建为3年,各地应按轻重缓急分批拟定建设重点与步骤,制定年度计划,并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到镇、乡、村、组,以及各相关部门,有序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实施。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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