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房屋损毁受灾群众可选择三种方式重建
2008-07-14 09:02:4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徐寿松、吴锦瑜
  在地震中遭损毁的房屋将如何重建?四川地震中受灾群众普遍关心的这一问题在都江堰市已有一套相对明晰的解决方案:土地权可参与交易,房屋可统筹自建,也可由政府统筹统建,业主还可以以资源换资本,借助市场力量参与重建。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政府将为受灾群众住房建设提供多种选择。对于农村受灾房屋,采用城乡统筹的方式重建,群众具体有三种选择:一是由政府统筹统建,农民原有的宅基地由政府整理,政府按照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为受灾群众提供住房;二是统筹自建,在政府提供统一规划、基础设施、施工技术指导等基础上,农民自主建设房屋;三是原址建设,凡通过地质灾害评估后认为是安全的区域,农民可以在原有房屋地址上重建。

  这位负责人说,城市居民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的,政府同样将为其重建提供多重选择的机会,业主既可以选择由政府统筹统建,也可以自建。房屋在地震中彻底灭失的业主,地上物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权益还在,可以通过对土地权进行交易来获得资金,重新购买房屋。对于土地权交易后仍买不起房的人群,政府会提供最低保障。

  此外,政府部门还允许受灾群众借助市场力量、社会力量来参与受损房屋的重建。(完)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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