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完成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
2008-07-09 09:16:4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曾琴、刘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材料指出,原则要求两年完成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
这份《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和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的情况》明确,农村住房重建将实行农户自建为主,国家给予资金补贴,各级政府在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08年完成受损农房的排险及轻微破坏农房的维修、加固工作;完成农房重建的场地清理和50%的农村居民点规划;原址重建和已落实选址的异地迁建农户至少保证有一间过冬的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4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09年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住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2010年基本完成灾后重建农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完)
这份《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和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的情况》明确,农村住房重建将实行农户自建为主,国家给予资金补贴,各级政府在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08年完成受损农房的排险及轻微破坏农房的维修、加固工作;完成农房重建的场地清理和50%的农村居民点规划;原址重建和已落实选址的异地迁建农户至少保证有一间过冬的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4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09年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住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2010年基本完成灾后重建农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完)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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