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三孤”人员收养安置问题答问
2008-05-25 14:42:48 | 来源:新华网
  问:为什么目前尚未开展地震孤儿的收养登记工作?

  答:此次汶川地震灾害造成一些儿童失去父母,一些儿童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目前四川灾区民政部门已经采取了福利机构集中收养和其他就近就便临时安置方式,对这些儿童进行了妥善的临时安置。同时,积极为这些孩子寻找家人。事实上,现在每天都有儿童被父母或亲属认领,与家人灾后团圆。如5月22日绵阳市的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计1697名,经过寻亲和认领之后,23日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儿童共计494名。灾后绵阳市社会福利院临时安置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儿童最多达27名,经认领,目前只有3名。试想,如果在孤儿身份没有确认前,就开展家庭收养,儿童亲生父母或亲属来认领,就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还会伤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感情。因此,必须先努力为孩子寻找家人,当无人认领确定孤儿身份后,再依法开展收养登记,以保护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问:目前社会爱心家庭收养热情很高,一些组织还开通了收养热线,政府主管部门如何看待?

  答:对于社会各界爱心家庭积极收养地震孤儿的热情,我们深为感动。对于一些组织为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开通热线,我们予以理解。这些都是心系灾区、关爱孤儿的慈善义举。

  开展四川灾区孤儿的家庭收养必须根据灾区孤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孤儿的数量难以满足广大爱心家庭的收养愿望。同时,作为一项确立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须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据了解,四川省民政部门并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收养孤儿的登记服务工作。因此,地震孤儿的家庭收养应在灾情基本稳定、孤儿身份确认后,依法有序办理。

  问:如何对待国外家庭收养孤儿的申请和要求?

  答:我们衷心感谢国际友人对四川灾区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如前所述,待孤儿身份确认后,再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问:如何开辟为地震孤儿奉献爱心的多种渠道?

  答: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灾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地震孤儿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就业等各项权益。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地参与孤儿救助安置工作。目前,社会各界的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纷纷提出为地震孤儿提供多方面的资助和支持。民政部正协助四川省政府制定有关救助安置办法,研究建立多种体现社会爱心的途径和方式,如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兴建福利机构,建立孤儿救助安置基金,引导基金会和企业定向资助孤儿生活、康复和教育,提倡孤儿的家庭寄养、收养、助养等。同时,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如对捐资兴建社会福利机构数额较大的捐赠者,可设立明显的资助标识或冠名。特别是通过依法开展社会收养,促进这些孩子回归家庭,使他们健康成长。

  问:现在人们对孤儿问题比较关注,但如何妥善安排地震造成的孤老、孤残人员的生活呢?

  答:对于地震造成的孤老、孤残人员,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兴建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提高生活保障的标准和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孤老、孤残人员,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捐资定向资助他们生活的同时,大力推行亲属赡养,积极探索社会人士爱心赡养,签订赡养协议,使孤老、孤残人员也享受到家庭温暖。

  问:地震对“三孤”人员造成的心理伤害很大,如何做好对他们的心理抚慰工作?

  答:开展“三孤”人员心理抚慰,是做好“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已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已开始组织社会工作和儿童心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开展对“三孤”人员的心理抚慰。目前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仍是最急迫的任务,希望有关组织和专业工作者、爱心人士,要有序组织,不要盲目前往,以减轻灾区的接待压力,避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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