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灾区食品和交通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2008-05-15 15:54:42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朱一彬、江国成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介绍,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四省市物价局在报请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对灾区食品和交通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上述省市物价局对灾区食品价格、交通运价全面检查,查处哄抬盒饭、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方便食品和交通运价等违规行为。  

  在绵阳市,经绵阳市物价局会同该市涪城区物价局查实:13日,位于涪城区五一广场上的“阿富汗烧烤摊”的个体经营者方毅将以往每桶3.5元的康师傅方便面抬高到8元;广场上另一个体经营户周强将以往每瓶1元的矿泉水抬高到2元,两者均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作出每户罚款160元的决定。  

  绵阳市物价局还将继续采取严密监管措施,昼夜对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努力维护抗震救灾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还敦促本省药品、钢材、水泥、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稳定价格,防止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  

  此外,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四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启动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一日两报监测机制,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对市场价格每日巡视。全国其他省区市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尤其要抑制南方地区米价,采取多种既定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  

  为保障供应稳定市场,5月14日,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和《稳定灾区和周边地区抗震救灾物资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包括价格日监测、临时干预、查处哄抬物价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稳定市场。  

  国家粮食局于5月13日下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摸清灾区粮油库存、供应、需求情况,制定供应方案,及时投放成品粮油储备,妥善安排运输,确保灾区粮油供应。

  有关部门的监测表明,目前,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等地主要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全国鲜活农产品交易正常、价格总体平稳。(完)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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