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决定紧急向灾区法院下拨100万元救灾慰问款
最高法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捐款近18万元
2008-05-14 10:00: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曼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后,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迅速行动,紧急部署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为表示对灾区法院干警的关心和慰问及对重建家园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5月13日决定紧急向灾区法院下拨100万元救灾慰问款。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迅速组织募捐活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捐款近18万元。考虑到在最高法院从事保洁工作的近50名川籍保洁员家乡受灾严重,但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回川,最高法院决定将部分募捐款作为慰问金发放给他们,其余募捐款将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全部捐献给灾区人民。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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