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
2008-04-08 11:44:28
     中国法院网讯 (韩小网)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通过五项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陪审机制,规范对人民陪审员的队伍管理,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对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五项分别为:一是加强制度管理,质效考评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加强组织管理,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能力。三是加强教育管理,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确保陪审案件公正高效。五是加强物质保障,促进陪审机制正常运转。

  从2006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34件156人次, 2007年陪审案件数量比上年同期增加206.1%和266.7%。随着陪审案件数量的增加,陪审案件质量的好坏,已关系到全院审判质量效率。该院根据不同诉讼程序、不同审判岗位特点,将陪审案件数量、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发挥的作用及调解率、上诉率、结案率等多项指标与人民陪审员绩效考评相挂钩,极大地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该院还积极向区委、人大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陪审补贴及培训费用。每年,该院按照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的实际出勤及绩效考评情况发放补贴费用,为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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