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法院开展金融案件执行会战初显成效
2008-04-03 13:53: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解品彩
自3月1日起,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针对金融案件执行特点,把开展执行清案活动与创建金融安全区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金融案件执行会战,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效果,赢得了辖区金融机构的一致好评。
自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份,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立案执行的案件已达80余起,今年各银行还会有数百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些查到相应财产的已中止案件还会申请恢复执行。为此,部分银行的有关领导与法院进行了专门的沟通,希望法院能给予大力支持。环翠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调集精兵强将,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制定了详细执行方案,确保金融案件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
深化认识,明确会战意义
环翠区法院受理这些案件后,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认为此次执行会战不仅仅是对个案的简单执行,而是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目标,是培育市场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的重要手段,对于整顿金融秩序、稳定金融安全、优化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促进辖区金融业与经济协调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充分发动,营造执行氛围
首先,在执行局内部开展了如何维护金融债权,共创金融安全区的讨论,分管院领导亲自向执行干警作动员报告;其次,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和执行力量,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执行方案。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这次金融案件执行会战的必要性,重点向被执行人宣传“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明确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性;三是明确规避法律,拒不履行的严重性,从舆论上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压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认真讨论,深入分析案情
执行局接到案件之后发现此案在处理上存在的四大难点:一是此类案件被执行人人数较多,每一案件至少涉及两个被执行人。二是此类案件多是九十年代发生的借款,年限较长,被执行人单位大多已倒闭或停产,涉案的自然人也大部分住址不详,或下落不明。三是执行标的数额较大,借款时间较长,计算利息及逾期利息非常烦琐。四是工作量大,核对被执行人身份、到工商局查询被执行人档案资料、查询银行、查封、扣押财产、清理财物、评估物价、委托拍卖、办理相关手续等均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
详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特点,执行局经过深入研究,确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第一、对金融执行案件逐案阅览卷宗,了解案情,根据各被执行人的住所、工商登记材料、经营状况、有无可供执行财产等情况对案件进行分类,为制定执行预案和计划提供依据。
第二、采取集中送达与公告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对能找到的被执行人采取传票送达的方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对下落不明或倒闭、停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告的方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传唤的被执行人到庭后,对其耐心做思想教育工作,敦促其及早履行义务,如被执行人暂时无能力履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如其拒不履行义务,对其采取拘留等相关措施;
第三,清理出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或需要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协助的案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执行。一是到各大银行、车辆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房管局进行统一查询,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立即进行核实,确定为被执行人财产的,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二是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对主体为个人的被执行人新设立公司进行限制。三是与电视台、报社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在电视、网络、报纸等传媒曝光被执行人的信息。
截止到3月25日,环翠区法院已清理商业银行等为申请人的金融执行案件70余起,其余有财产线索的案件正在进行查证核实。
自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份,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立案执行的案件已达80余起,今年各银行还会有数百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些查到相应财产的已中止案件还会申请恢复执行。为此,部分银行的有关领导与法院进行了专门的沟通,希望法院能给予大力支持。环翠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调集精兵强将,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制定了详细执行方案,确保金融案件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
深化认识,明确会战意义
环翠区法院受理这些案件后,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认为此次执行会战不仅仅是对个案的简单执行,而是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目标,是培育市场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的重要手段,对于整顿金融秩序、稳定金融安全、优化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促进辖区金融业与经济协调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充分发动,营造执行氛围
首先,在执行局内部开展了如何维护金融债权,共创金融安全区的讨论,分管院领导亲自向执行干警作动员报告;其次,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和执行力量,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执行方案。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这次金融案件执行会战的必要性,重点向被执行人宣传“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明确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性;三是明确规避法律,拒不履行的严重性,从舆论上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压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认真讨论,深入分析案情
执行局接到案件之后发现此案在处理上存在的四大难点:一是此类案件被执行人人数较多,每一案件至少涉及两个被执行人。二是此类案件多是九十年代发生的借款,年限较长,被执行人单位大多已倒闭或停产,涉案的自然人也大部分住址不详,或下落不明。三是执行标的数额较大,借款时间较长,计算利息及逾期利息非常烦琐。四是工作量大,核对被执行人身份、到工商局查询被执行人档案资料、查询银行、查封、扣押财产、清理财物、评估物价、委托拍卖、办理相关手续等均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
详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特点,执行局经过深入研究,确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第一、对金融执行案件逐案阅览卷宗,了解案情,根据各被执行人的住所、工商登记材料、经营状况、有无可供执行财产等情况对案件进行分类,为制定执行预案和计划提供依据。
第二、采取集中送达与公告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对能找到的被执行人采取传票送达的方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对下落不明或倒闭、停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告的方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传唤的被执行人到庭后,对其耐心做思想教育工作,敦促其及早履行义务,如被执行人暂时无能力履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如其拒不履行义务,对其采取拘留等相关措施;
第三,清理出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或需要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协助的案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执行。一是到各大银行、车辆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房管局进行统一查询,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立即进行核实,确定为被执行人财产的,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二是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对主体为个人的被执行人新设立公司进行限制。三是与电视台、报社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在电视、网络、报纸等传媒曝光被执行人的信息。
截止到3月25日,环翠区法院已清理商业银行等为申请人的金融执行案件70余起,其余有财产线索的案件正在进行查证核实。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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