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制定新规防治土地沙漠化 可操作性强
2008-04-01 16:16:25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作者:潘从武 吴亚东
针对新疆沙漠化严峻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立法防治土地沙化。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3月26日审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草案)》,针对新疆防沙治沙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作出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
新疆是全国沙漠化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严重的省区,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全社会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沙漠化扩张的局面仍未改变,沙漠化形势依然严峻。
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防沙治沙法有力地推进了新疆防沙治沙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防沙治沙法有些规定比较原则,还需要制定具体的更有操作性的规范来保证更好地实施。新疆经济和自然条件与全国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在依法防沙治沙方面应当有更切合实际的规定,过去新疆制定的一些有效的防沙治沙政策落实的力度不够,需要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执行力。
此次提请审议的办法草案针对以上问题,对防沙治沙的责任主体和规划、沙化土地的预防和治理、防沙治沙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新疆是全国沙漠化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严重的省区,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全社会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沙漠化扩张的局面仍未改变,沙漠化形势依然严峻。
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防沙治沙法有力地推进了新疆防沙治沙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防沙治沙法有些规定比较原则,还需要制定具体的更有操作性的规范来保证更好地实施。新疆经济和自然条件与全国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在依法防沙治沙方面应当有更切合实际的规定,过去新疆制定的一些有效的防沙治沙政策落实的力度不够,需要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执行力。
此次提请审议的办法草案针对以上问题,对防沙治沙的责任主体和规划、沙化土地的预防和治理、防沙治沙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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