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五员”作用
2008-03-21 16:01:01
     中国法院网讯 (高辉)  近两年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挖掘陪审资源,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调解员、执行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五员”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该院让陪审员广泛参与审判,陪审员通过充分行使与审判员同等的审判权,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与法官共同守好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2006年以来,该院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312件,结案率100%,且无一上访缠诉。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易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积极安排陪审员参与调解。2006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案件206件,调解结案182件,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3%。 该院在执行异议审查中,让陪审员参与审查工作,与执行员共同把关。截至日前,该院陪审员共参与6起执行案件的异议审查,无一错案。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和执行,既直接监督法官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又充分发挥多重身份优势,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诉讼知识,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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