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院 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顾秀莲肖扬罗豪才出席表彰大会
2008-02-29 13:45:14
  • 先进代表领奖
  • 表彰会现场
  • 先进代表领奖
  • 颁发荣誉
  • 表彰会现场
  • 合影留念
     中国法院网讯 (张涵) 

2008年2月29日上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出席会议,并与先进集体和个人合影留念。会议由曹建明副院长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等4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钟蔚莉等68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宣布北京市女法官协会等23家法院系统单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李洛云等38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表彰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发出要深入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号召。

    表彰会上,全国模范法院代表、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全国模范法官代表、中国法官十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发院民一庭审判员袁月全;全国三八红旗手、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希平相继发表了获奖感言。

    肖扬在表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说,这是全国法院系统的一次群英盛会。火热的司法实践,锻炼了队伍,磨练了人才,提高了素质,一大批开拓进取、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涌现出来,一大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贡献的先进个人脱颖而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今天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是全国30万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光荣和骄傲。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情系人民群众,忠诚履行职责,奉献青春智慧。他们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具有突出的先进性、鲜明的时代性、震撼人心的感染力和引领时代潮流的卓越品质,在全国法院系统树立了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良好作风。这是人民法院积累的一笔最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是我们面对新任务、迎接新挑战、取得新成就的力量源泉。

    肖扬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二是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三是要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法院工作。四是要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深化法院司法改革。五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使我们这支队伍真正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肖扬还向辛勤耕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提前向全国法院广大女法官以及其他女工作人员致以节日的良好祝愿!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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