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零碎时间攻克司考
2008-01-29 13:18: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狄
  有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过司法考试就是一定要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奋战”几个月,方能修成正果。其实方法因人而异,选择自己的方法才是最主要的。

  拿我自己来说,我2007年刚毕业,由于毕业的事情很多很杂,但是我还是利用零碎的时间,在7月份刚离开学校后的当年就把司法考试通过了。下面我简要谈谈我的方法,希望能对刚毕业或者已经工作却没有很多连续空闲的同仁们有些帮助。

  其实我是在2007年的2月也就是寒假,就着手制定计划,并开始实施了。我知道开学之后,事情会非常多,因为是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要忙毕业论文的事情。所以我抓紧时间看书。开学之后,果然每天都在忙着搞毕业论文和其他一些毕业的琐事。但我没有忘记留出一些时间看书,我不断休整我自己的计划,使自己适应这种零散的学习方式。毕业之后,我又在家里看了2个月的书就上了考场,结果以377分的成绩通过。虽然不是很高,但我想我还是非常幸运的。下面我就谈一些具体的方法。(其实很多方法可以在网上找到,我只挑重点的说)

  首先,学习习惯问题。比较难懂的不肯下功夫去彻底搞懂。比如,民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我明知是重中之重,但还是没有下很大功夫去搞清楚其中各种责任的区别,以至于今年失了不少分。我在记忆一些东西的时候喜欢全盘记下。但随着东西越学越多必然有力不从心之时。到临考没几个月的时候。我才发现了用自己编的字诀记忆知识点的重要性。于是及时补救。可以还是漏了很多东西。比如国经的一些难记的东西就没来得及编个口诀。

  其次,有些知识点自己以为已经很熟了,其实还是没有榛榛搞明白。比如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考试的时候就吃了大亏了。

  经验也草草谈一下。其实经验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学习习惯。我不能说我的这个方法好,但只能说明对我起到了一点作用。

  首先,资料书。我还是奉行原先的“一本书主义”。就是学一们部门法就以一本专门讲这个法的书为主,不要乱七八糟没有重点的看很多资料书。我觉得万国的那套讲座很经典。特别是李建伟的那本民法。但不是说就不看其他书了。因为那套讲座有的写的比较简单,光看它,显然不不少,但也不会影响阅读。还有就是指南针的法条汇编,很经典,双色的那本。然后我准备了2种真题。一种是按年份来排的,还有一种是分不同的部门法来排的,这2种当然有不同的作用。但有一点很重要,千万不要去做什么模拟题。要研究的只有真题!

  其次,各个部门法学习的顺序,这个很多论坛上都有相关论述。我也是在准备前按照论坛上高手所说方法再将如我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学习不同的部门法的。这里只提一点,学不同的法的时候,一定要有发散的思维,不要局限于一个部门法。其实很多知识都是可以相互比较而习得的。当然,上论坛看看别人的学习方法就可以了,不要老去上网,没什么意思。

  再次,态度问题。态度有时候决定一切。有很多人完全有实力通过。但却因为种种原因没能通过,甚至没有去考。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心力未全至,焉求出成绩乎?

  最后,看书习惯问题。看什么应该就要想办法把它记下来,不要把帐越欠越多。以至于最后不知道要记什么东西了。我觉得做笔记有好处有坏处。好处自不必我多说,我就说说做笔记容易出现的坏处:容易使人产生依赖心理,反正我都做了笔记了,到时候看笔记呗,于是看书就是为了做笔记,而不是为了记住知识点。这样,有可能到最后复习的时候,连自己的笔记都看不懂了。我很少做笔记,大多就是怕自己迷失在自己做的笔记之中。我就记书,然后在书的空白处用红笔直接总结一些记忆方法和相关知识点。当我要回忆时。书中的全部内容自然浮现。如果记不全就再反复的看。其实我也不是说不能做笔记,其实将笔记运用得当的人,他的笔记就相当有价值,不过仅限于他自己,别人之于他的笔记,就没什么价值了。毕竟不是自己做的,嚼别人嚼过的东西,自然没什么营养。你想,你把大多数东西刻在自己脑子里不是更好?

(作者单位: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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