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次强制停售部分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
2008-01-03 09:45:4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代群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依法向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等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发出了暂停销售通知书。自2007年12月27日起,海麒舒肝胶囊等来自山东、辽宁、内蒙古等6省份的部分药品因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被责令暂停在安徽省内销售。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肝胶囊;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耳油;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泌尿宁颗粒;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通化永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关节炎片;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被暂停销售的部分药品均在安徽省媒体上发布了严重虚假、违法的广告,给患者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药监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经安徽省药监局确认后,方可恢复销售。
据记者了解,安徽省药监局在2007年建立了药品虚假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肝胶囊;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耳油;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泌尿宁颗粒;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通化永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关节炎片;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被暂停销售的部分药品均在安徽省媒体上发布了严重虚假、违法的广告,给患者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药监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经安徽省药监局确认后,方可恢复销售。
据记者了解,安徽省药监局在2007年建立了药品虚假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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