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已经远去,2008的钟声已经敲响。在宪法实施25周年、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提出十周年之际,盘点中国法治在2007走过的道路,过滤一件件法制事件,评点一个个案件,回想一位位为公平、正义挺身而出的人物,让我们备加感叹。道路虽艰,可中国法治在2007仍旧奋勇前行。抬头向前,我们对2008、对未来的法治中国充满信心。
中国法院网与人民网、央视国际联手,共同推出“2007年十大案件”、“2007年十大法制新闻”、“2007年十大法制人物”,敬请关注。今日推出的是2007年中国十大法制新闻。
1、十七大报告体现法治精神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入选理由:新时期29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举世瞩目,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巨大进步。现在,我国的改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十分重要又相当紧迫。十七大报告中,“依法”、“法治”“法律”等涉“法”语词多达85次,远远超过历届党代会,标志着一个法治时代的真正到来。
2、物权法深刻影响民生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开始施行。这部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
入选理由:物权法的实施除了在界定财产权利规范交易,鼓励市场主体创造和积累财富等方面正在发挥积极作用以外,也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3、劳动合同法梳理劳资关系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该法在强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增加了一些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
入选理由: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出现大规模“裁撤”员工事件,最终形成一股“劝辞风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声明:“劝辞”并不能让劳动者工龄“归零”,资方如此“玩巧”纯属徒劳。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将逐步改变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安排职业规划,与资方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4、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
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复核权授权地方高级人民法院行使的20多年历史就此告终。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核准工作公正高效,严谨规范,井然有序,进展顺利。死刑案件的数量继续明显下降,死刑案件的质量更加扎实可靠,死刑复核程序逐步规范和完善。
入选理由:事实证明,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不仅彰显了我国宪法所强调的“尊重和保障人权”,而且促进了死刑案件一审和二审质量的提高,带动了侦查、起诉和辩护工作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相关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5、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挂牌成立
2007年9月13日,在经历了4年的研究论证之后,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成立,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身兼监察部部长的马?女士强调,新成立的机构“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
入选理由: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腐败和改革在赛跑,不幸的是很多情况下,腐败跑到了改革前头。所以,在改革的几乎每一次周期里面,腐败现象也要经历一次高发—治理—下挫的历程。建立国家廉政体系的最终目标,就是使腐败行为变得“高风险”和“低回报”,执政党从注重事后惩治向注重事先预防为主转变,是中国反腐败斗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6. 全国围剿违规药品、医疗、性保健品和性暗示广告
一段时间以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不良药品、医疗服务广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现象十分突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响强烈。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主持召开12个部门参加的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行动。
入选理由:在中国国土上,明星名人广告代言已经到了狂轰滥炸的地步。在这些违规、非法广告中,也不乏名人身影。商家看中明星名人广告效应,而明星看中代言广告的巨额利润回报。中央和国务院12部门联手出击,这个拳头不可谓不重,且看这记重拳如何终结名人明星为违法违规广告助纣为虐。
7.山西“黑砖窑”非法用工事件震惊国人
2007年5月27日,山西省洪洞县破获一起“黑砖窑”虐工案,解救出31名被强迫劳动的工人。这一严重问题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国家高层领导人密切关注,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李长春等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批示。为此,山西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民工”专项行动,共检查小砖窑、小采矿厂、小冶炼厂等6256处,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74人,刑事拘留30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处分。
入选理由:山西“黑砖窑”事件,作为直接的作恶者,黑砖窑主、打手、人贩子等人固然可恨,然而,如此反社会反人类的行径能够在如此广泛的范围长时间的存在,乃至完全成为一个与现代文明隔绝的恶世界,政府应该承担责任这是不可回避的。专项行动只是一时治标之举,大环境的改变才是国人期望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仍然需要警钟长鸣、多措并举。
8、重庆“最牛钉子户”对抗两年多以和解终结
2007年4月3日,重庆“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选择实物商品房安置,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从2004年10月到今年2月,吴苹所在的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被开发以后,她与开发商前后进行了30余轮的谈判,开发商异地安置、货币安置的方案均被她拒绝,她要的是就地还房。2006年9月之后,吴苹成为唯一未搬迁的“钉子户”,并被断水断电。其间,法院多次发出勒令搬迁的通告,但吴苹不为所动。
入选理由:重庆钉子户,因其坚持维权,与开发商据理抗争,持续之久,影响之广,前所未有,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我们看到,从过去人们侧目视之的钉子户到如今被冠以“史上最牛”,“钉子户”已经从贬义渐演绎成了维护合法私有财产的代名词。结合《物权法》,全国范围内的专家、学者都就公共利益的界限、私产的保护等进行了广泛讨论和理性思考。重庆“孤岛”倒塌了,但是,吴苹夫妇不会画上钉子户的句号。
9、兰州物价部门对牛肉面限价引发争议
多年来,兰州市民把牛肉面当成早餐第一选择。2007年6月,不到一周时间,兰州地区牛肉面全面涨价。6月25日,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工商、质监、卫生和牛肉面协会发布了“限价令”,规定要对牛肉面进行分级限价,普通牛肉面每碗最高不得超过2.5元。此举引起了兰州市民和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在争议几个月后,兰州牛肉面涨价“软着陆”——大碗3元,小碗2.8元。牛肉面涨价已经成为事实。
入选理由:漩涡中的兰州市物价局坚持认为,“牛肉面的价格就是兰州人心目中最重要的民生价格”,但是此举似乎并没有讨到百姓的好。许多市民认为,现在面价、油价都涨了,牛肉面涨价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市民也表示,对牛肉面涨价五毛也不会打举报电话。消费者追求的是物美价廉,经营者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政府则是一手牵两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用限价破解民生困局,不能治本,尴尬的限价令就是佐证。
10.丈夫拒签手术致妻儿双亡引发争议
2007年11月21日,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丈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但肖志军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医院请示上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保障患者家属的知情权是否要以牺牲生命权为代价,引发广泛关注。
入选理由:面对两条生命的逝去,人们不惮恶意地去猜测肖志军的蠢笨和责任心缺失,有人甚至认为他是故意杀人;也有人憎恨声讨不履行救死扶伤法定职责的医院。假如把审视的目光移开那所出事的医院和肖志军本人,去考量法律的导向和医疗体制缺陷,从立法上避免下一个“李丽云”,或许我们有另外的感受。
备注:新华网也参与了“2007年十大案件”、“2007年十大法制新闻”、“2007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