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江假农药案:坑害700多蚕农 2销售商被判刑
2007-10-29 08:50:08
     中国法院网讯 (卢学知 玉薇)  10月24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列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假劣农资案之一的环江假农药案作出终审宣判,以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处被告人吴四暖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被告人袁万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此,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环江假农资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4年2、3月份以来,被告人吴四暖从广西蚕业研究所购进“33%桑保清乳油”杀虫剂后转卖给环江县思恩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被告人袁万顺。2006年3月20日,吴四暖发现该农药价格已上涨,便通过其侄仔杨永强,联系上一个自称叫“李峰”的广东人,并在电话里谈好价格及交货地点,接货后立即在交易地点的货运站将该农药采用托运的方式发给被告人袁万顺,之后又与“李峰”要“33%桑保清乳油”杀虫剂,以每件160—17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被告人袁万顺。

  从2006年3月20日至4月3日期间,被告人吴四暖六次发“33%桑保清乳油”杀虫剂共100多件给被告人袁万顺。袁万顺接收到“33%桑保清乳油”杀虫剂后,又转销到该县各蚕农及其他乡镇农业服务站,蚕农购得该农药喷施桑园。蚕农在采摘桑叶喂蚕后,从2006年4月13日开始,全县部分蚕农相继出现小蚕中毒死亡现象。经调查,该县共有10个乡镇64个村受到危害,受害农户数745户,损失数额达44万多元。

  2006年4月18日,该县农业局将该批“33%桑保清乳油”杀虫剂抽样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检定管理所化验。结果鉴定该农药为假劣农药。同年5月29日,环江县公安局聘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鉴定,鉴定该农药为假农药。

  案发后,被告人袁万顺赔偿10万元,被告人吴四暖赔偿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四暖、袁万顺违反《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销售伪劣农药,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案发后,被告人吴四暖、袁万顺主动赔偿了本案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袁万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本案是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告人袁万顺协助公安机关将同案犯抓获归案,具有立功表现,可对其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袁万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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