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明日开考 隐形耳机探测仪首次“巡逻”
2007-09-14 16:53:55 | 来源:人民网-安徽视窗 | 作者:杨鹏程 李友龙
  记者9月13日从安徽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在全省5个考区同时开考,这意味着全省7916人欲圆法官检察官律师梦。记者获悉最新消息,目前各大考区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此前,省司法厅及各设置考区的市司法局已制定出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应急预案,确保“国家第一考”顺利进行。

  202名硕士5名博士报名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持续了以往的“高温”,安徽省共有7916人报名,比去年增加182人,再创历史新高。其中,202名具有硕士学位、5名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从报名总体情况来看,安徽省国家司法考试保持了报名人员整体高素质、年轻化趋势,这说明近几年法律职业越来越受青睐。从报名的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的考生比例占到84.75%,最小年龄18岁,最大年龄63岁,女性报名人数占到32.2%;从职业结构来看,应届毕业生占了11.5%,在校研究生报名占5.43%;从行业分布来看,政法系统报考人数继续保持较高数字,其中全省法院系统报名人数为1015人,检察系统为699人,司法行政系统为203人,公安系统为196人,占了报名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隐形耳机探测仪首次巡逻考场

  为防止考生作弊,省司法厅继2005年配备“电子监测狗”之后,又首次在考场配备了国内最先进的隐形耳机探测仪,并投放各考点使用。根据规定,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将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另外,如发现有冒名顶替或者互以对方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如发现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取消当年成绩、且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据了解,为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要求各地集中精力,落实责任,严肃风纪,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试卷安全、考场设置、监考工作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细致地作好每一项工作,形成考生不愿、不敢也不能作弊的局面。如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全省共设5大考区

  按照司法部相对集中设置考区的要求,本着“便于管理,方便考生”的原则,今年我省将17个市划分为5个考区: 合肥考区:合肥、淮南; 马鞍山考区:芜湖、马鞍山、滁州、巢湖、宣城;安庆考区:铜陵、安庆、黄山、池州; 宿州考区:蚌埠、淮北、宿州、亳州;六安考区:阜阳、六安。

  具体考试时间为: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法官、检察官、律师”三考合一

  记者了解到,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一项重大的司法体制改革。自2002年起,国家司法考试将"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资格考试合而为一,是所有法律职业的统一考试。另外,司法部已规定,各公证处选用公证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录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使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公证员能够在同一业务层面上展开工作,实现法律职业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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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司法考试主要变化

  2007年的司法考试在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内容、试卷科目设计、试题题型与分值、考试模式与方法等方面都未做大的调整。

  为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复习备考,司法部对考试大纲进行了调整:一是根据法学理论的更新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增删了少量知识点;二是在原大纲的基础上,增加各学科各章节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基本要求;三是增加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名录。

  在各学科的知识点掌握程度上,从“了解、理解、运用”三个层次提出要求,提示和指导应试人员从“是什么、为什么、如何用”的角度进行复习。其中,“了解”是从“是什么”角度提出的程度要求,其范围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及应当知晓的有关知识;“理解”是从“为什么”角度提出的程度要求,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当准确理解的相关概念、制度、原理形成的基础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运用”是从“如何用”角度提出的程度要求,是指应当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该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分析、判断实例、案例和有关问题,其范围包括应用性较强的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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